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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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各外—汇指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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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打《击洗钱?、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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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仍【沿用19《9,9,年8月1日开始使】用的携带《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印制各外汇指定】银行应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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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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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境人员可以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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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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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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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领导人!出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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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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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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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虑到外币支付—凭证:。。。和外币?有价证券将纳—入,银行管理系统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对出入《境人员携《带,上述凭证和证券出】入境海关不再予【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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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的各级《机构应当组织—对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以便【贯彻执行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尽快转发—所,辖支局、外汇指定银!行和相关《单,。位;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行;各直—属海关应《尽快转发所辖海关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或海【关总:署监管司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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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汇?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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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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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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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 : 第一条 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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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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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币”是指中—国境内银行对外挂】牌收兑?。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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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钞”是指—外币:的纸币及《铸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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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或》备案经营结售汇业务!或外币兑《换、外币《储,蓄业:务,的中资银行》及分支机构和—外资银行及分支机构!;
】。 “出、—入境人员”是—指出境、入境—的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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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多:次往返?”,是指一?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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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内多次!往返”是指》15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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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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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见附件2)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记录!。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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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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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
— 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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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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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按以下规定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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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当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当: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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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1】5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10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 , 第七条 】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但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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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条 出境!人员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携带从自有或直!系亲属外汇存—款中提取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存款证明向存—款银:行申请?。;购汇后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规定的购汇凭!。证向购汇《银行申请《
— 银行—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上述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 第九条》 银行向出境人员!核发携带证时—不得:超过本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或购汇金额【核发携带证银行核发!的携带证每》张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0000《美元但可以》低于5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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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出境人》员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的应当持书!面申请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银行存款证明【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
】
— 外汇局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书面申请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5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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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一:条 携带证—应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或“银《行,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并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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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携】带证一式三联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联由签发—银,行按月交当地—外汇局留存第—三,联,由签发银行留—存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三联由—签发外汇局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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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出境人员》遗,失携带?。证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到原签发银行—。申请补办《原签发银行》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材料无】误后向其出具补【办证明(见附件【3)出?入境人员凭银行出】具的补办证明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补办携带】。证银行应当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字样?。;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补办申!请以及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向原签?发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的?材料:无误后为《其补办携带证并【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字!样禁止外汇局和银】行在出入境》人员出境后为—其补办携带》证,
】 第十四条 银!行应当在每月终了5!日内将上月签发携带!证的情?况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见附【件4)报《送所在地外汇局【
! 第:。十五:条 各外》汇局应当《汇总辖区内外—汇局和银《行签:发,携带证的情况—并在每月终了10】日内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
! 《第十:六,条, 银行《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出入境?人员核发携带证【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行由外汇局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至取消其签发携带证!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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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海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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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币支付】凭证以?及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有》价证券出《入境海关暂不—予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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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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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开始施行!1,。996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9—97年2月10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对?携带外汇进》出境管理的规定【;1999年6【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999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6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的—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19?。99年10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的关!于加强<《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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