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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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各》外汇指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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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打击《洗钱、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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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仍沿用1999】年8月1日》开始使?用的携?带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印制各《外汇指定银行应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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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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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境:人员可以《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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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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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
》。
3.!政府领导人出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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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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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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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虑到外【币支付凭证》和外币有价》证券将纳入》银行管理系》统,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对出入境人员—携带上述《凭证和证券出—入,境海关不再予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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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的各级机构》应当:组织对?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以便贯彻执行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尽快转!发,所辖支局、外汇【指定银行和相关单】位;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行;各直属海关应!尽快转发所辖—海关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或!海关:总署监管司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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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汇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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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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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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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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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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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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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是指中国境内【。银行对外挂》。牌收兑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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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钞”:是指:外币的纸币及—铸币;
】
“—。银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或》备案经营结售汇业】务或外币兑换、外】。币储:蓄业务?的中:资银行?及分支机《构和外资银行及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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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入?。境人员?。”是指出境》、入境的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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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多次?往返”是《指一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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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内多【次往返?”是指1《5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
【 第三条 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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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见附件2)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记录—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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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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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 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 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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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按以下规定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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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当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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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15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10—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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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但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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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条》 出境人员—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携带:从自有或直系—亲属外汇存款中提】取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存款证?明向存款银行申【请;购?汇,后,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规《定,的购汇凭证》向购汇银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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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上述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 第九条 】 银:行向出境人》员核发?携带证?时不得?超过本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或购汇金额核发!携带:。证银行?核发:的携带证《每张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0000美》元但可以《低于5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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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出》境人员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的】应当持书《面,申请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银行存款】证明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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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局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书面申请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5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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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携带证—应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或“》银行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并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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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携带证一式三【联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联由签发银【行按:月交当地外》汇局留存第》三联由签发银—行留存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三联由【签发外汇局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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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出境人员遗【失携带?。证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到原签【发银行申请》补办原签发银行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材料】无误后?向其出具补》办证明(《见附件3)出入境人!员凭银行出具的补】办证明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补办携带证银行】应当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字!样;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补办申请以及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向,原签发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的材料无误后为其补!办携带证并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字样禁止外汇】。局和银行在出入【境人员出境》后,为其补办携带证【
! 第十四条 — 银行应当在每月终!了5日内将上月签】发携带证《的,情况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见附件—4)报?送所在地外》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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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各外?汇局应当汇总辖区】内,外汇局和银行签发携!带,证,的情况并在每—月终:了1:0日内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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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银行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出!入境人员核发携【带证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行由外汇局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至?取消其签发》携,带证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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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海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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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 出入境人员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币支付凭】证以及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有》价证券出入境—海关暂不予》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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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 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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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开始施行1!。996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997年2月1【0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对携?带外:汇进出境管理的规定!;1999年6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999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6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的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19:99年10》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的关于【加强<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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