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执《业注册
—
?
《 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
—第十条? 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 —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
,
】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
《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 第十一条【 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
》
》 前款所指的】乡村医生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或者再】次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 本条》所指的培训、—考试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6个月内完!成
】 第《十二:。条 本条例公布之!日起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
?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
《
:。 第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
!第十四条 》 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
【。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
【 (三)—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 第十五【条 ?。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
》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
! , 第十《六条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
—
:。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
《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 : ,。第十七条《 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
? 第《十八条 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
! :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
? : ? (二)受刑事】。处罚的;
》
?
《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
【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
《 第十《九条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村民公告!并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应《当依据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
【
【第二十一条 — 村民和乡村医【生,发现: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反映的情—况应当及时核—实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
《 第?二十二条《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