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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开户银【行,包括各专业银行国】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企业?。包,括国营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包括?村,办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 《    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 【  —   部队、公安系!统,所属: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现—金管理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和其他单!位,可以有所区别(见第!四条第二款) 【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人民】银行要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 ?   ? ,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 ,。    》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和进行现金管理!检查当地人民银【行要协同各开—户银行?认真清理现》金结算账户负—责,将开户单位的现【金,结算户?落实到一家开—户银:行 — ,    《第四:条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应】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     部【队、公安系统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和现:金,。管理工作检查事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并由《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检查】情况报开户银行 !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于生》产或业?务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行调整 》     第!五条  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     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 , ?    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 ?     第六】条 :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户】单位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    《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 :    《   ?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       】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 《 ,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 《    《    (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     》  :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 ?       【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 ?        】 (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见第十》。一,条,第四项) —。     】第七条?  结算起点为1】000元需要—。增加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报国》务院备案 !     第—。八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入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 — ?   《  第九条》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开!户单位在购销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不?得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 ,     》第十条  开户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商业单—。位也:不得收取现金 !     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按下列【规定办理 】 :  :   ?   (一)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     》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要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必须在现金账!上如实反映坐—支金额并按月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 》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细则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应当—如,实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予!以支:付; 》   》      (【四,)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    第十二条 ! 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禁止发?行变相货币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    《。 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发》放的货款《应以转?。账方式支付;对于】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由:承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 ?   ? 第:十,。。四条  在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的贷款应当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方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客户:提出申请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  —   ?未在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可以通—过银:行以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   ?  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积极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 —    《第十:六条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要《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 ? ,     第—十七条 《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开户单位】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并按规定向【其上:。级单位和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 —    】 各级人民银行【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同级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及时解决—有关现?金管理中《的问题 】     各—开,户单位要向银行派】出的检查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    — 第十八条  各】开户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所属单位】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书面通知开户】银行: 《。     第【十九条  各级银】行要支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的财《会人员对模范遵守】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如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   《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  :   ?   (《。一)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10%~30%处】罚;: —。    《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10%【~30%处罚—;  】     》  (三)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10%》。~3 0%处罚【; 《   》  :    (四)【。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10%~3!0%处罚; 【  》       (五!)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10%—~30%处罚 【 ,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 ?    《     (六)保!留账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1—0%~3《0%处罚; 【 《 ,     》 , (七)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 ! :     — ,   (八)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 】        】 (九)开户单位】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50《%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   【      —(十)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  —       【(十:一)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   —   ?   (十》二)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 ,  《       【(十三)《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30 %《~50%处罚; 】   【      (十四!)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3?0%~?50%处《罚,。 《   《  第二十一条 】。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本!细则第二十条—的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处罚!办法:所得的罚没款—项一律上缴国库【。。 —    第》二十二?条  开户单位如对!开户银行的处罚【决定不服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在10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各级人民银行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如对复议决定不服!应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 第二十三条  开!。户,银行不执《行或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本细则由当地—人民银?行负责查处;当地人!民银行根据其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直至停止其办!理现:金结算业务等—处罚  !   银行工作人员!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四条  各—开户银行要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方便开户单—位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各—开户银行业务费用中!解决  !   第二》十五条  现金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银行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各》种,问题及时满》足单位?正常的、合》理的现金需》要 ?。 :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    【 本细则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过!去发布?的各项规《定同时废除一—律以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