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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 : ,   《  第二条 —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开户?银行包括各》专业银行《国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企业包括国营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包,括村:办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     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 》    【 部队、公安—。系统:所属: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现金管理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和其他单位】可以有?所区别(见》第,四条第二《款,)  】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人民?银行要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  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  》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和进行现金—管理检查当地人【。。民银:行要协?同各开户《银行认真清理—现,金结算账户》负责将?开户单位的现—金结算户落实—到一家?开户银行 】   《  第四条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应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     】部队、公《安,系统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和现金管理工作】检查事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并由【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检查情况报开户银!行,    !。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于生产】或业务?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行调整 】  ?   第《五条  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     !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     】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    【 第六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户单位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   【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  《    《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  ?   ?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 :    《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 :。         !(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      】 ,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     》   ?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   【      (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见第?十一条第四项—) 【  :。  第七条 — 结算?起点:为1000》元需要增加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报国:务院备案 — 《  : , 第八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入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 》 ,     第九!条 :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开户单位在】购,销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不得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    第》十,条  开户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商业单位也不得收】取现金? 《    》 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按下列规定办理! : ?   ?  :    (一—)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 :     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要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必须在现金账上】如,实反映坐《支金:额并按月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    【    《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细则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应》当如:。实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予?。以支付?。; 【        (!四)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   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禁止发行【。。变相货?币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 , ,。 :  :  :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发放的货款应】以转账方《式支付;对于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由承—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  第十《四条  在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的贷款应当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方《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客户提出】申请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  》   未在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可以—通,过银行以《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 ? : ,   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积?极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 ! ?    第十六条 !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要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   【  :第十七?条 :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开户单位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并按?规定向其上级单位】和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 《 :    《 ,各级人民《银行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同级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及时解—决有关现金》。管理中的问题— :    【。 各:开户单位《要向银行派出的检查!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 :     第】。十八条  各开【户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所属单位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书面通知开户【银行 【 ,    第十九【条  各级银行【要支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的财会人【员,对模:范遵守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  —  :。。 ,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如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 》。。 , ,      —。(一:)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1》0%~3《0%处罚; 】    —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10%~3【0,%处罚; 】    》  :   (三》)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10%~3 0!%处罚; !     》  :  :(四)?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1】0%~30%处罚;!    !  :   ?(五)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10!%~30%处—罚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   ? , ,   ? (六)保留—账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10%~30!%处:罚;:  【   ?    (七)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 】      】   (《八)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 】    【  :   (九》)开户单《位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50%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    【     (—十)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 ,       【  :(十一?)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 , ,    《   (十二)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   ?    (十三)】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3—0 %~50%处】罚; 》。       !  (十《四,),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30%~5!0%处罚 【     第二!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本细则第—二十条的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处【罚办法所得的罚没】款,项一:律上缴国库 】 :     第二【十二条 《。 开户单位如—对开户银行的处【罚,决定不服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在10】。。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各级《人民银行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如对复】议决定不服应—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十三:条  开户银行不】执行或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本细!则由当地人民—银行负?责查:处;当地人》民,。银行根据其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直至停止其办】理现金结算》业,。务等处罚《。 —    银》。行工作人员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四条 】 各:开户银行要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方便【开户单位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各开:户银:行业务费用中解决 !   【 , 第二十五》条  现金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银行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各种问题】及时满足单》位,正常的、合理的现金!需要 — :  :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    】 本细则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过去发布的!各项规定《同时废除一律—以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