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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染,业管:理办法 》 ? ? ,   第一条  为!规范洗染服务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环:境污染促进洗染【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洗染》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洗染【。是指从事衣》物洗涤、《熨烫、染色》、织补以及皮—革制品和裘皮服【。装,的清洗、保》养等服务的经营行为! , ,   —  第三《。条  ?商,务,。部对全国洗染行【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洗染【行业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洗染企业的登记注!册依法监管》。服务产品质量和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  :  环保部》门负责对洗染—企业:开设和经营过—。程中影响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其】环境:违法行为 》 《    《 第四条 》 开:设洗染店《。。、水洗厂应在安全、!卫生、环《保、:节水、节《能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要》。求  】   新建或改【建、扩建洗》染店应?当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 【    逐步淘汰】开启式干《洗机现?。有,洗染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必须进行《改,装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使用开】。启式石?油衍生溶剂干洗机和!。烘干机?的还:须配备防《火、防爆《的安全装置 — 》    第》五条 ? 新建或改、扩建】洗染店、水洗—。厂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 ?    从事洗染】。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     》第六:条  经《营者应当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专?用洗染、保管、污】染防治等设施设【备 》 ,     第七【。。条  ?。洗,染店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干?洗溶剂干《洗溶剂储存、—使用、回收场所应具!备防渗漏条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  : 鼓励水洗厂使【。用无磷、低磷—。洗涤用品 !     第八条】  洗?染业污染物的排【放应:当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新【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台后应执—行,新的行业《排放标?准 ? , ,     干【洗,中产生的含有干【洗溶剂的残渣、【废,水,应进行?妥善:收集、?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依法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  》  : 外排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的》应,当符合相应污水【。处理厂对《进水水质的要求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对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 【。    不得—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河流!、湖泊、雨水管【。线、渗坑、渗井等 !   【  洗染店、水洗】厂的厂界《噪声应当《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相应区域的】规,定标准 — ,     —第九条  》。经营者应当》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有效的《防护用品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和,卫生:教育、培训 】  《   第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信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洗染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鼓励洗染技术—人员:。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或有关!组织及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    第十一条】  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上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以及:投,诉电话?。等 《   》  第?十二:条  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消费者提【出或询问《的有关问题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从《事下列?欺诈行为 》   【      (一】),虚假:宣传; 》      !。   (二)—利用储值卡进行【消费欺诈; !       】  (?三,)以:"水洗"《、":单烫"冒充干洗等欺!。骗行为; !        】 (四?)故意掩饰在加【。工过程中使》衣物损伤的事实【。; 《    —   ?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欺诈行为— —   ? 第十三《条  经营者在接】收,。衣物时?应,当对衣物状况进行】认真检验履》行下列责任 !    》     (一)】提示消费者》检,查衣:袋内是否《有遗留物品确认衣】物附:件、饰物是》否齐全; 》 ,      !   (二)提示】消费者易损、—易腐蚀及贵》重饰物或《附件明确服》务责任?; :    】    《 (三)将》衣物的新旧、脏【净、破损《程度和织物面料质】。地、性能《变化程度的洗染【。效果向消费》者说明; — 《  :。。      (四】)对确实《不易:洗染或?有不能除净的牢固性!。污,渍应当告知消费者】确,认洗染效果》 《     —第十:四条  经》营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意愿实行保】值清洗即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协》商一致做出书—面清洗约定》约定清洗费用、保值!。。额和:服务:。内,容 :     !对实行保值清洗的】衣物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或者清洗【后直接影响》衣物原有质量—。而无:。法恢复?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与消费?者约定的保值—额予以赔偿 —     !第十五条《  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开具服务单据服】务单据应包括衣物】名称、数量、—颜色、破损》。或缺件状况服务内】容价格?送取日期保管期双方!约,定事宜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     第十】六条  经营者应】当执:行洗染行业服务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洗染—质量检验工作 !   》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规:范各工序衣物交【接,手续防?止丢失或《损,坏;对于脏、净【衣物的存放和收付】应当分离 】     第十八!条  医疗卫生单位!的纺:。织品洗涤应在专【门,洗涤:厂区、专《用洗涤设备进行加】工并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  经消毒》、洗涤后的纺织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 【 ? ,    第十九条】  因经营》者责任洗染》后的:衣物未能达到洗染】质,。量要求或不符—合与消费者事先约】定要求的《或者造成衣物损【坏、丢?失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重新加工、退还洗!染费或者赔偿—损失:。 》     非—经营:。者过错由于洗涤标识!误导:或衣物制作及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造成】未能达到洗》染质量标准》。。的经营者不承担责任! : ?     第二【。。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标《准和综合《协,调、指导行业—协会工作《。等方式规范洗—染,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 ! : ,     商务主管!部门引导和支持成】立洗:染质量鉴定委员会开!展洗染质量鉴定工作!;引导相关行业组】织制:定洗染?行业:消,。费纠纷争议的解【决办: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     第!二十:一条  洗染行【业协会应当接—受商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倡导】诚信经营、组织实施!标准、提《供信息咨询、开展】技术培训、调解服务!纠纷、反映经营【者建议?。和要求等促》进,行,业发展工作 【 , :。    《。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工商、》环保部门依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职能!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予以公告 【 《  :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洗染行】业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 》 : ,     第—二十四条 》。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定!。义   !  全封闭式干【洗,机是指以《。四氯乙烯或石油【衍生溶剂《作为干洗溶剂配【置溶剂?回,收,制冷系统在除—臭过程中机器—内气体和工作场所气!体不进行交》换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干,洗,机 : ,     开!启式干洗《机是指以《四氯乙烯或石油衍生!溶,剂作为干洗》溶剂:采用:水,冷回收系统在打【开装卸门之前通过】吸入新鲜《空气:排出机器内干—洗溶剂气体混—合物:进行除臭过程—的干洗机 !     染色仅指!洗染店对服装的复】染或改染服》务  】   第二十—五 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