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第《一条 《
《
》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
,
—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
第—。三条
!
《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
— 第四条
】
—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
第—五条
》。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1]
!
》第六:条
】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
,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
《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
!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
:。 》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
:
? :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 ?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
?
? 》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
? ,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
【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
— —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第:七条 《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
《。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
《 》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
【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 》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
第八条】
!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
, ? 第九条《
》
:。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
,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 , 第十条
】
《
?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第十:一条
【
?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
?
: , ,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 : ?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
!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
【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
》 《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
?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二条 》
【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
《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
【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
第十三】条
《
,
?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
:。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
【 第十四《。条
【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
《。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
《 第十五条 【
【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
: ,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
》 ,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
: 》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
!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第十六—条 ?
《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
【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
?
, ? 第十七《条 ?
《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第十八条— ,
—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
?
第十九】条
《
: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 :。 ,。 第二十条 【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
:
?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
《
: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1]?
》
第二十】一条:。 :
》。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 第二十二—条
《
—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 第》二十:三条
【
—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
—第二:十四条
【
【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
?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
》。 : , 第二十五条 【
【 ?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
】第二十六条》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 : 第二?十,七条
》
【。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
【 :第二十八《条 ?
—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
《 , 第:二十:九条
】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
【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
》 ?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 ? ,。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
?。 : 第?三十条
—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
【第三十一条》
《
?。。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1]
】
第三【十,。二条
】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
第三十三!条
》
?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 第三十四条
!
?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
【第三十?。五条
》
【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第,三,十六条?。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
《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七【条
! ,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
:
《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
,
第】三十八?。条 ?
《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
:
《 第?三十九条
】
《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
:
: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
第!四十条?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 第四十一条 !
?
,
?。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第四十二条【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 第四十三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
? ? 第四十四条—
【
,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
,
《 第四十《五条 ?
】 ,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
】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 , :第四:十六条
【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
?
:。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
第四】十七条 》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
,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第四】十,八条: :
?
: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 , 第四十九》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 第五—十条
【
,
》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
《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
: 《第五十一条》。 :
?。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
? 第?五十:二条 《
—。 :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 , 第《五十三条《
】 ,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
,
【第五十四条 —
?
,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 第五》十五条
—
】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第五十六《条
》
【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1]
》
第!五十七条
!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八条 【
《
,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第五十九《条
【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六十条 】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
第—六十一条 》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第六十二条 【。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第六十三【条, ,
: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
!第六十四条》
?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五条《
?
?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
》 :第六十六条 —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 ?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
?
—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
,
?
《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第六十七条 】
—。
《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六十八条
】
《 ?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第》六,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3修改
》
【 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 第十条【
—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该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 删除第十条第】。二款
?
《
: 第十一条 !
【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
】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 》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
》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 :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
《 :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 :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 》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二条
【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
》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
:
? , ,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该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
: :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 第十九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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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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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
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 , 本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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