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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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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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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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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无线电!监测设施日常工【作的稳定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无【线电监测数》据在政策制定、干扰!。排查、行政》和刑事处罚中的支】撑作用?规范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测试验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管理规】定我部制定了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规定(试》行)现予印发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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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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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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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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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无线电监测】设施日常工作的稳】定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无线?电监测?数据在政《策,制定、?干扰排查、行政和】刑事处罚《中,的支撑作用规—范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测试验《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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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无线:电监测设施是指用】于对无线电信号进行!搜索、测《量、分析、》识别对无线电—。信号:发,射源进行测向和定位!以获:取其技?术参数?、,功能、位置》和用途?。的技术设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移动!、可搬移和》便携:式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以【及系统中监测接【收机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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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监测站、《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以下统!称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使用的—各类:无线电监《测设施在《系统:选型、建《设验:收,、日常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内的测》试验证工《作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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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对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 各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负责制定本【地区(?单位)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方案选择!。测试:验证机构《。指导:。并监督测试验—证工作?的具体实施维—护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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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应对新—。建无线电监测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进—行,测试验证对在用无】线电监?测设:施进行定期测试验证!确保无线电监测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持续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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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 根据设备状况对固!定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及系统中的监测接!收机每5~7年测】试验证一次对移动、!可搬移和便携式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及【。系统中?的监测接收机每【。3~5年测试—验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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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年的无线电监—测设施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测试验证周—期
【 第七条 !。各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应综合考虑本地】区(单位)无线电】监,。测,设施的实际数量、】应用场?景、使用《。频次、运《行状况和使用年限】。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分步骤?、分批次《的测试验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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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上》报本年度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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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对—新,建固定、移动、可搬!移和便携式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测】试场地进行测试验】证测:试验证项目至—少包:括监测?灵敏度、《场强测量精度—、频率测量精度、测!向灵敏度、测向精】度、瞬时信号监测】。能,力、瞬时信号—测向能力和天馈系】统驻波比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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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新购置的无线电】监测接收机》采用传导方式—进行测?试,验,证测试验《证项目至少包括监】测灵敏度、解调灵敏!度、电平测》量误差、 频率准确!度、二阶截断点、】三阶截断《点、中频干扰抑制比!、镜频干扰》抑制比、接收机杂】散发射和扫描速【度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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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对在用固!定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进行《现场测试验证测【试验证项目至少包括!测向精度、天馈系统!驻波比、频率—测量:精度和电平测量【精度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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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用移动、可搬移】和便:携式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测试场》地,方式进行测试验证测!试验证项目》至少包括监测灵【敏度、?场强测量精度、频率!测量精度、测向灵敏!度和测向精》度,。等指标
! 对在用无】线电监测接收—机采用传《导方式进《行测试验证测—试验证项《目,至少包括监测灵敏】度、电平《测,量误差、《频,。率准确度《。、,。接收:机杂散发《射,和扫描速度等—指标
】 : 第十《。。条 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测试验】。证方法?应按照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国际电信《联盟建议书》进,行(:部分标?准名称见《附件)?
— 对尚无【相关标准作》为测:试依据?的各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应会】同相关?技术部门和测—试验证机构参考相】关标准?科学合理制定测试验!证方法经《专家评审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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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在【。。新购置无《线电监测设施和对】在用无线电监测设施!进行一体化服务改造!时相关?设备应满足超短【波,监测管理服务接口规!范要求鼓励相—关单位在设备—购置或?系统改造升级时提出!对超:短波监测《管理服务接口规范】符合性的测评要求】并采用?软件测试系》统开展测《试验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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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各?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应合?。。理选择?测,试验:。证机构测试》验证机构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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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可测试验证!能力范围包含本规定!提出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测试项目并能!及时:将今后发布的涉【。及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相!关,技术标准纳入其【相应测试验证—能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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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能够独立承担【。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测试》验证工?作具备符合相关要求!的测试场《地、测?。试仪器?仪表等设施》具有详细《的测试?。验证操作流程和完】善,的,。。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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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具备相【应数量的掌握—测,试验证?标准和?实施方法《熟,悉仪器仪表》操,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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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开展系—统选:型、建设《验收阶段测》试,验证工作的应—。具备1年以上出具】无线电监《测设施的《CMA和《CNAS测试报告经!。历或2年以上—对无线电《监测设施的》第三方?实际测试《工作经历;开展日常!定期测试验》证工作的应具备出具!无,线电监测《设施:的,CMA?和C:NAS验证报告经】历或1年以上—。对无线电监测设【施的第三《方实际测试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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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得?与,。被测试无线电监【测设施?的制造商、供—货商、集成商、【。行政执法主体—及可能的《。行政相?对人存在利益关【联或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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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未被列入第三—方测试验证机构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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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应将测?试,机构: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归【。档留:存作为?。后续监督检查工作】的,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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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 各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应积:极参与测试验证工】。作加强对测试验证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测试结果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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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结束后相关测试验!证,机构应依据实际测】试,结果出?具,加盖C?NA:S和:CMA标志》的,相关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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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各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应加强对《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日常维护力—度,在两次?测试验证期间—定期对无线》电监测设施自—行校准在日》常,使用中?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范和维护流—程密切关注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相关设】。施处在?正常:有效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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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各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应对开《展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的相:关检验?。。。报告和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中形:成的相关《数据妥善保存作【。。。为后:续测:试验证及监督检【查,工作的依《。据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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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各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应对在测试验证和!日常: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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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将定期》。组织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第三方测试】验证机构对各地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测试验证结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频占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向全国!通报
】 ? 建立?第三方测试验证机构!失信名单《制度存在伪造测试数!据、:出具:虚假测试报告—。等,违规行为的第—三方测试验》证机:构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得【选择失信名单中的测!。试机构承《担相:关测试验证工作并】将第三方测试验证】机构违规情况通报相!关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
! ,无线电管理工作人员!。在测试验证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节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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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各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可【在设备选《型阶段?对拟采购的无—线电监测设》施提出明确的测【试验证?要求:必要时可采用第三方!自愿性认《证方式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监测设施《技术参数《。。与相:关,标准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的测试【验证工作对于不【符,合,相应:标准规范的设施【不予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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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鼓励各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单位—。。对本地区(》。单,位)使用的》其,他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如无线【电,监管系统《、压:制设备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试验【证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其结果作为对【相关技?术设施评价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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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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