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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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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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 第一条【 为加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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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位于?海岸:。或,者与海岸连接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陆一—侧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具体包】括
! (【一,)港口、《码头、航道、滨海机!场工程项目;—
【 【(二)造船厂—、修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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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滨海火电【站、核电站、风电】。站;:
! (四)滨!海,物资存?储设施工《程,项目;
! 】(五)滨《海矿山、化》工、轻工、》冶金等工业》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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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固体【废弃物、污水—等污:染物处理处》置排海工程》项目;
】
】 (七)《滨,。海大型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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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海】岸防护工程、砂石场!和入海?河口:处的水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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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滨海石油《勘探开发《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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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十)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海洋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海岸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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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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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船厂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依照: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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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建设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所在经济区的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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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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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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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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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预审后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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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批准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应当征求海事—、渔业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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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在天然】港湾有航运价—。值的区?域、重要《苗种基地和养殖场所!及水面、滩涂中【。。的鱼、虾、》蟹、贝、藻》类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及重要的洄游【通道围海《造地
》
《 第八条—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除按有?关规定编制外还应】。当包括?
】 (一)!。所,在地及其附近海【域的环境《。状况;
【
《 (【二,),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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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海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结论;
】
— , ? (四)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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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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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禁止兴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及海》岸转嫁污《染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引进《技术和?设备应当有相应的】。防治:污染措施防》止转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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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在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海【滨风:景游览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重要:渔业水域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在其?区域:外建:设,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得损害上述【区域的环《境质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第十一条 》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海岸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十三条 设置向海!域,排放:废水:设施:的应当合《理,利用海水自净能力选!择好排污口》的位置采《用暗沟或者管道方】式排放的出》水,。管口:位置:。应当在低潮》线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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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 建:设,港口、码《头应当设置与—其吞吐能力》和货:物种:类相适应的防污设】。施
【 《港口、?油码头、化学—危险品码头应当配备!海上重大污染损【害事故应急设备和】器材
! 现有港—口,、,。码头未达到前两【款规定要求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港口、》码,头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设》。置或者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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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建设岸?边造船?厂,。、修船厂《应当设?置与其性质》、规模相适应的残油!、废油接收处—理,设施含油废水接收】处理设施拦》油、:收油、?消油设?施工业废水接收处理!设施工业和船舶垃】圾接收处《理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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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滨海核电站和—。其他:核设:施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核环境保—护和放射防护的规】定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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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建设岸边!。油库应?当设置含油》废水接收处理—设施库?场地面冲刷废水【的集接、《处理设?施,和事:故应急设施;—输,油,管线和储油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关于防渗漏、】防腐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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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建设滨海矿山在开采!、选矿、运输—、贮存、冶》炼和尾矿处理—等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防止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措施
! 第十九【条, 建设滨海垃【圾场或者工》。业废渣填《埋,场应当建造防护堤】。坝和:场底封闭层设置渗液!收集、导出、处理】系,统和可燃性》气体防爆《装置
】 , 第《二,十,条 修筑海岸防护!工,程在入海《河口处兴建水利设】。施、航道或者—综合整?治工程?应,当采取措《施不得损害》生态环境及》水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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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改变、破【坏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不得兴》建可能导致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确!需兴建?。的应当征得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采取《易,地繁育等措施保证】物种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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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鱼、虾—、蟹、贝《类,的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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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在全民所有】的水域、海涂建设】构不:成基本建设项—目的养?殖,工程:的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区域》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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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零星经营—。性采挖砂石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区域内采】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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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红,树林和?珊瑚礁生长的—地区建?设毁坏红树林和珊】瑚礁生态系统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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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防止导致》海岸非?正常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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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海岸:保护:设施管理部门规【定的海岸保护设施的!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采《挖砂石、《取土等危害海岸保】护设:施安全?的活动?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占用或者拆除海!岸保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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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未持有经!审核:和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二十六条 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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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或【者未达到规定要求该!项目即投入》生产:、,使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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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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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本:条例自?1,99:0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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