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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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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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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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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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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位《于,海岸或者《与海岸连接》。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陆一侧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具体包?。。括
! (一)!港口、码《头、航道、》滨海机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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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造船?厂、修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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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滨《海火电?站、核电站、—风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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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滨,海物资存《储设施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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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滨海】矿山、化工、轻【工,、冶金等工业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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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六?),固体废弃《物、:。污,。水等污染物处理【处置排海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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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七)滨海】。大型养殖场》;
! —(八:)海岸?防护工程、砂—石场和入海河口【处的水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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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滨海—。石油勘探开发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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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海洋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海岸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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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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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船厂!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依照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执行【
】 , 第四条 》 建:设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所在经!济,区的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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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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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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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 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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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条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预审后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批准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应当征?求,海事、?渔业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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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天然港湾》有,航运价值的》区域、重要苗种【基地和养《殖场所及《水面、滩涂中的鱼】、虾、?蟹、贝?、藻:类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及重要的【洄,游,通道围海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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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除按《有关规定编制—外还应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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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所在!地及其附近海域【的环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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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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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海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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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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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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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条 禁止》兴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及海!。岸转嫁污染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引进:技术和设《备应当有《相应的防《治污染?措施防止转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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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在【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海滨》。风景游览《。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重要渔业【。水域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在其《区域外建设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得损【害上述区《域的:环境质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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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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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海—岸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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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 设置向海域排放】废水设?施的应当合理利用海!水自净能力选—择好排污口的位置】采用:暗沟或者《管道方式《排放:的出水管口位置【应当在?低潮线?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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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港口、码头应当设置!。与其:吞吐能力《。和货物种类》相适应的防污设【施
! 港口《、,油码头、《化学危险《品码头应当配备海上!重大:污染损?害事故应急设—备和器材《
】 , 现有港口、—码头未达到》前两款规《定要求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港《口、码头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设置或者配—备
【 第十五条 ! 建设岸边造船【厂、修?船厂应当设》置,。与其性质、规模相】适应的残《油、废油接收处【理设施含油废水【接,收处理设施拦油【、收油、《消,油设施工业废水接收!。处理:设施工业和》。船舶垃圾接收—。处理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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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建设滨海核》电站和其《。他核:设施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核环—境,保护和放射防—。护的规定《及,标准:
】 第十七条 建!。设岸边?油库应当《设置含油废水接收】处理设施库场地面冲!刷废水?的集接、处理设施】和事故应《急设施;输》油管线和储油—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关于【防渗漏、防》腐,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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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建》设滨海?矿山在?开采、选矿》、运输、《贮存、冶炼和尾【矿处理等《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防止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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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建?。设滨海垃《圾场或者工》业,废渣填埋场应—当建造防护堤—坝和场底封闭—层设置渗液收集【。、导:出、处理系统和可燃!性气体防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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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修【筑海岸防护》工程在入海河—口处兴建《水利设施、航道或者!综合整治工程—应当采?取,措施不?得损害生态》环境及水《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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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改变、破坏!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不得兴建【可能导致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确?需兴建的应当征【得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采:取易地繁《。育等措?施保证?。物种延?续
】。 : 在鱼、虾、蟹、贝!类的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第二》十二:条 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在全民所有的水!域、海涂建设构不】成基本建《设项目的养殖工程的!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区域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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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零星《经营性采挖砂—石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区,域内采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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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红树林?和珊瑚礁生长—的地区建《设毁坏红树》林和珊瑚礁》生,态系统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
! 第:二十四条 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防止导致海岸—非正:常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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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在海岸保护!设施管理部门规定的!海,岸保护?设施的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采挖砂石、取—土,等危害海岸保护设】施安全的活》动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占用或者拆!除海岸保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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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未持】有经审核和》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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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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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或者》未达到规定要—求,该项目?即投入生产、使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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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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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1】990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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