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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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公—共,区域是指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以外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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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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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管《道的加压站》、计量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储罐、装卸—栈桥:、装卸场、分输站、!减压站等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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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管道《的水工保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
! ? (三)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
! , , ? , (四)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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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本规定】施行前在管道保护距!离内:已,经建成的人口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应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搬迁、《清理或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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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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