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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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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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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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 :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 ,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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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 《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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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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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委托事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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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其法律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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