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 《  :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企业!与职工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职工 —  》   第三》条 : 县及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本规定对企】业的用人、培—。训、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和劳动安全卫生!等实:行监察 《 ?     第【四条  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 ! ,   第五条 【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自主决定】招聘职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 —    】 ,企业招聘《职工:可在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确认的职业介绍中】心(:所)招聘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同意也可以直】。接或跨地区招聘 】  —   企业不得【招聘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禁止使用《童工 》     第六!条  企业》招聘职工时应当【在中国境内》招聘中方职工—;,确需招聘外籍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并办理就业证等【有关手续 — :。    》 第七条 》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对,从事技术工》种,或有:特殊技能要求的职工!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培训经》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 】    第八—条  劳动合同由】职工个人《同,企业以书面形式【订立工会组织(没有!工会组织《的应选举《。。工人代?表)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时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协《商谈判订立集体合】。同 》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第九条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于一个月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集体合】。同订立?后应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     第十】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  —   劳动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劳动合同—变更内容可由劳动合!同双方商《。定,  【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 , ?     (二)】。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  :(三)企业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其!他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第十》二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在征—求工会意见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 —   》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     (二【)职:工经:过培训、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 ,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三条  】。。。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患职!业病:或,。因工致残《的职工若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按当地【政府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因工致残就【业安置费 】 ,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   【  第十《四条  企业的【工资分?配应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职工工资!水平应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年提高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由企】业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或劳动行政】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通过集体谈—。判,确定  !   ?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 第十五条  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每月—至少要支付一次【并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     第十】六条 ?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工资统计并向—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及《统,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报送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 : :   ?  第十七条—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机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险费应按照国家规!定列:支职:工个人也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  第?十八条 《 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劳动手册和养老保】险手册制《度,记录职工的工龄、】工资: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与支付情况 !  《。   ?第十九条  企业】。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三款、第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二条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应当—发给医疗《补助费 《 》   ? 第二?十条  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标准根据其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计算生—活,补助:费按:照,每满1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的实得工资;】医疗补助费按在本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发—给相当本人》3,个,。月的:实得工?资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得工资在本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   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计发基数按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半年【月平均实得工资计算! ?。     第】二,。十一:条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宣《布解散或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时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医院证明!正在治?疗或疗?养、以?及,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享受抚恤待】遇的因工死》亡职工?遗属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以!及未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职工应当【根据企?业,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一次向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所—需要:的生活及社》会保险费用》。 《  ?   ?第二十二条  【企,业职工在职》期间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提:取使用中方职工【。住房基金 】     第【二十四条  —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 】     】第二十五条  企】。业因订立《集体合同与工会或】工,人代表发生争议【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组!织争议双方协商【。。处理;企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 ,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劳动争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时间、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  —。   第二》十七条?  企业或者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侵害对方利益【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八条 — 企:业违反本规》定招聘职工的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可以按被招—聘者月平均工资的】5-10倍处以罚】款,并责令其退》。回招聘的职工 !     第二!十九:。条  企业》职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纠正】企业除按最低工资】标,准补齐外《还应:按实发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差—额的20%》-100%发给职】工赔偿金《拒发实发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差额【及赔偿?金的对企业处—以实发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差额及赔偿!。金1至3倍的罚【款   !  :随,意加班加点的应【。立即:改正不改正的按【超规定总工时数【每,。人当月?实得工?资的时、《日平:均数的?5倍处以罚款 【  — ,  第三十条  】。企业: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应按照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补办;不【按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金?。额20‰的滞—纳金滞纳金分—别纳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 ,   《  第三十》。一条  企业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     !第三十二条 — 阻挠或拒绝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监》察的处以月》经营及销售收入1】‰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三:条  以上各项【罚款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应?在对其警告后—仍不改正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   —  第三十四条 】 上述行政处罚【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执行》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   第三》十五条  华—侨和台湾《、香港、澳门—投资者在中国大【陆投资举办的—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及股份有!限公司均《适用本规《定 《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