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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  :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企业与职!工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职工 ?   【  第?三条 ? 县及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本规定对企—。业的用人、培训、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和!劳动安全卫》生等实行监察 】     】第四条  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 !   》  第五条 —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自主决定招聘职!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  】  : 企业招《聘职工可在》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确认《的职业介《绍中心(《所)招聘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同意也》可以直接《或跨地区《招聘 】    企业不得招!聘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禁》止使用?童,。工   !。  第六条  企】业招聘?职工时应当在中【国境内招聘中方【职工;确需招聘【外籍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并办理就业证等】有关手续 —  》   第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对从事《技术工种《或有特?殊技能要求的—职工: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培训经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  【 ,  第八条 — 劳动?合同:由,职工个?人同企业《以书面形式订立【工会组织(没有【工会组?织的:应选举工人》代表)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时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协—。商谈判订立集体合】同 ?。  》。 ,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第九条】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于一:个,月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集体!合同订立后应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 ?  :  第?十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 ,  :   劳动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劳动:合同变更内容可由劳!动合同双《方商定?  【。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一)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    】。 (二?)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企业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其》。他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在征求工》会意见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 【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  ?   (《二)职工经过培训、!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 第十三条  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患职业—病或:因工致残《的职工若《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按当地—政府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因工致】残,就业安置《费 《   》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 ?    第十四条】  企业的工资【分,配,应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职工工资水—平应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年!提高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由企业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或劳动行政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通过?集体谈判确定 !     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    第》十五条  》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每月至】少要支?付一次并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工资统计并向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及统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报!送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 ,     第十七条!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机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险费应按照国家规!定列支职工个—人也: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  —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劳动手?册和养老保险手册】制度记录《职工的工龄、工资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与支》付情况 !   ? 第十九条  【企,。业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三款、?第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二条: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应当发给医疗补!助费 【    《 第二十条  【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标准根据《其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计算》生活补?。。助费按照《每满1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的—实得工资;医疗【补助费按在本—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发给】相当本人3个月【的实得工资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得【工资在本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     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计发?基数按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半年【月平均实得工资计】算 ?  》   第二十一【条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宣布解—散或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时】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医院证明正在治疗!或疗养、以》及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享受抚恤待【遇的因工死亡职工】遗属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以及未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职《。工应:当根:据企业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一次向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所】需要:的生:活及社会《保险:。费用  !   第二》十,二条  企业职【工在:职期间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提取使】用,中方职工住房基【金 《     【第二十四条》  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 》     第二】十五条  企—业因订立集体合同与!工会或?工人代表发生争议】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组—织争议双方协商处理!;企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 :。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劳动争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时,间、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七条  —企业或者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侵害对《。方利益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八【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招聘职工的》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可以:按被招聘者月—平均工资《的,。。5-10倍处以【罚,款,并责令其退回—招聘的职工 ! :  :  第二十》九条  企业职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纠正企业除!按最低工《资标准?补齐外还应按—。实发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差额!的20%-100】%发给职《工赔偿金拒发实发】。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差额及赔偿金【的对企业处》以实发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差额及—赔偿金?1至3倍《的罚款 —  《   随意加班【加点的应立即改正不!。改正的按超规—定总工时《数每人当月》实得工资的》时,、日:平,均数的5倍》处以罚款 ! ,    第》三十条  企业【。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应【按,照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补办;不《按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金额20‰的!滞纳金滞纳》金分别纳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     第—三十一条  企业】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     第!三十二条  —阻挠:或拒:绝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监察的处以月经!营及销售收》入1‰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三条》  以?上各项罚款》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应在对其】警告后仍《不改正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    《第三十四条  上】述,行政处罚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执行!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   第三十—五条 ? 华侨和台湾、香】港、澳门投》资者在中国大陆【投资举办《的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及股份有限【公司均适用本规【定 —。。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