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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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 第二条》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本法所称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 ,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国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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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额
】 ?第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百分】之三十;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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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国家按照产】业政策引导外商投资!方向鼓励举办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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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二十四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者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的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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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本法施》行前国务院》公布的规定对—能源、交通》。、港口、码头以及】其他:重要生?产性项目《给予比?前款规定更长期限】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或者【对非生产性的重要】项目给予《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执行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前两款【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的企业所得》税本:法施行后需要变【更前:三款:。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的?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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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条《 对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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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百分之四》。十税款国务院—另有优惠规定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办理;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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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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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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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 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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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设立、迁移】、合并、分》立、终止以》及变更登记》主要事?项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并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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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 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第十六条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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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当报!送当地税务机关【备查各?项会计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有合法凭证作—为记帐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务院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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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时其资【产净额?或者:剩余财产减除企【业未分配利润、各项!基金和?清算费用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为清算—所得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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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税依照前款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实际受益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款额中【扣,缴扣:缴义务人《每次所?扣的税?。款应当于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所得税!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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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下—。列所得免征》、减征所《得税
! (】一)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 》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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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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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百》分之十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
】 除本条规定以】外对于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需要给!予所得?税减征、《。免征:的优:惠,待遇的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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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有权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财务、?会计和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对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情!况进行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扣缴》义务:。人必须据实报告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隐瞒税务机关【派出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并负—责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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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依照本法缴】纳的所得税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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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 纳税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 : 第二十三条 【 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的】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会计决算报】。表或者扣《缴所得税报告—表的:或,者未将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登记或者报送—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登记或者报—送逾期仍不》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或者仍不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会计决算【报表或者扣缴所得】税报告表的由—税务机关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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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 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本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不扣或者少扣应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限期追缴应扣】。未扣税款可》以处以应《扣,未扣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的规定《。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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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采取隐瞒、欺骗手】。段偷税的或者未按】本法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催:缴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缴纳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应缴纳税》款并处以应补—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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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或者》扣缴义务《。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规定纳税然后【可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纳【税凭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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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本法规定其所】得税:税率比本法施行【前有所提高或者所享!受的所得《税减征、免征—优惠待遇《比本:法施行前有所减少的!在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依,。照本法施行》前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没有经营期】限,的,在国务院《规定的期间》内依:照本法施行》前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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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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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
! ,。 第三十条【 本法自【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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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刑法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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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条 【违反税收《法规、偷税、抗税】情节严?重的除按照税—收法规补税并且【可以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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