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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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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矿产】资源勘查领域的对】外开放规范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的】审批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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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是指?依照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从?事,矿产:(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除?外下同?)勘查投资及相关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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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独资或与中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称中国投资者)!合资、合作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遵守本】办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地!质,勘查单位可以作为中!国投资?者
!。 :第,四条 ? 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章其正—当的:矿产勘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国家鼓励—有矿产勘查经—验或者?矿业融?资能力的外国投资】者投资矿产勘查活】动鼓励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从?事矿产勘《查活动鼓励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在矿产行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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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 第六条【。 中国《投资者?可以以合法拥—有的探矿权和与该探!矿权相关的地质勘】查资料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中?国投资者以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的—应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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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从,。事,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的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由商务《部负:。责设立审批和管【理;其它《矿产勘?查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设立审批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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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 ,设立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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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书;
! , , (二】)投资各方签署的项!目,。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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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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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各!方董事委派书;【
【 , (【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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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中《外投资者《的注册登记文件及资!信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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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中】国投资者以》探矿权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需提交探《矿权设立《及勘查?。投入:等有关情况的—说明、探矿权评【估,报告和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 —。 (八)外国【投资者的《经,营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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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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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除!项目基本情》况外还应对勘查【技术手段、》经济效益、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安全保障《、,人力资源《。使用等方面进行【充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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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应符合有】关外商投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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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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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报文—件5个工《作日内征《求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意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意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45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经审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根】据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及其他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规定应报商务—部批准?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文件】进行初审并在收到】。全部申?报文件一个月内直接!上报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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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商:务部自收到全部申】报文件5个工作日】内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国土资源部同意】。。。后商务部应》在45个工作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经审—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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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中国投资者【以,探矿权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的》商务部门应征求军】事,管理机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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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领勘《查许可证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可根据勘查项【目,情况申?请,勘查许可证申请勘查!许,可证不受该企业【注册地域范围的限】制
! :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在住所地以外!取得勘?查,许可证的《企业根?据勘查项目情况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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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结》合,勘查项目《的进展情况申请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除向审批机关!依法报送《有关法律文件—外还应在增资申请书!中对于增资用途、】资金来源、作业【。情况:、勘查许可证—使用及有关》费用缴付《。等情况做出说明审批!机关应在收到全部】增,资申请文《件45?天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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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勘查企?业增:资后改?变原勘查设计—的还应将改变后的设!计报送原勘》查许可证的登记【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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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中外合【。。作矿产勘查》企业应?依法约定《。权益:分,配比例从《事两个以《上勘查项目的可以】分别约定权》益分配?比例
】 : 第十四》条, 中?。国投资?者为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如以》其下属地质》勘查单位《持有的?探矿权?。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的应提供—该,下属地质勘查单位负!责人签署并盖公【章的同?意函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以其持有的】探,矿权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的应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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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 外商?。投资勘?查企:业在申请并》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与资质相应的【地质:勘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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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应在每年三月【份前:向审批机《关书面报送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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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勘查作业《情况(同时向勘查】许可证审《批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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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税费上?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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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环!境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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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土地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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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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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 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仅在》允许外国人进入的】区域:从事勘查《经营活动《
【 第十》八条 ? 外国投资者以其】在中国境内的矿产】勘查:。成果在境外》上市的应将》上市情况向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书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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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转让?探矿权的《应,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向商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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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 ,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发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其主:矿种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拟—自行进行开采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申领采《矿许可证并到—原审批机关申请变】更经营?范围:经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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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的投!资者:可,以另行依法设立【。从事矿产开》采的外商《投资企业并依法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或由—上述从事矿》产开采的外商—投资企业《直接依法申》领采矿许《可证
】 ,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探明的主矿》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禁止外商勘】查开采的可》将探矿?权,转让;探明的共伴】生矿属于禁止—外商:勘查:开,采的外?国投:。资者需和主》矿种一并《勘查开?采的由?国土资源部、商务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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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矿产—勘查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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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8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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