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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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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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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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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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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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