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建标库

第六章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