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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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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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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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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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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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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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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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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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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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
》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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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
】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 : 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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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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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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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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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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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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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 第?九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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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 (—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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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 第十条 】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 《第,十一条 》土地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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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条 : 纳税人未按—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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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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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各地!区的土地《增值:费征收办法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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