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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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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土地登》记申请
! (!一):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登!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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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
! 【 (三)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
!。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
【
】 ,(五)?按,。规定应当申报地价而!未,申报的或《者地价?应,当,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而未办理确认!手续:的,;
! : ? (六)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
【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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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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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
】
】。 (三)》依法限制土地权利或!者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限制土地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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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法律、!法规规定暂缓—登记:的其他事项
】
《 第六十八条】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报经!批,准后进行注册—登记颁发、更换【或者更改土地证书,!。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和注销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后办理注册【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颁!发或者更换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或者将注!销登记的《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土地管理部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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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不予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或《者暂缓登记》决,定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作出!决定的?理由书面通知当【事人:。
— 第六十九】条 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凡不按规定!如期申请初》始,土地登记《的按照非法》占地的处理办—法论处;对凡不按】。规定如?期申请变《更土地登记的除按违!法占地处理外—视情节轻重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注销土地证书】
【 第七十—条 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则严:重失职的应当根据】情节:给予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十—一条 土地登记】后发现?错登或者漏登—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办理《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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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二条 —临时用地的》登,记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 第七十三条 【。。 土地证书实—行定期查验制—度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应当按照土地【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办理土地证书—查验:。手续: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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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土地登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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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土地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土地!登记的?人员及执业》土地登记申请代理人!员须经考核合格、】领取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
, 第七十【六,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法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中有关《土地:权利的记载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土地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并报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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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七【条 本规则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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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八—条 本规则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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