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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 :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国土资《。规〔201》7〕17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 《    【 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储备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  —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     201!8年1月3日 】  》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   ?。一,、总体?要求 —       】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制定本—办法: 《    》     (—二)土?地储备是指县级(含!)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土地储!备的:具体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的,监管 》     【    (三)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名录制管理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符合规定《的机构?信息逐级上报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并?定期更新 【     【二,、储备?计划 【 ,     》   (四》)各地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 《 《         !(五)各地》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内容应包括 】 《    1》.上年度末储备【土地结转《情况:(含上年度末的【拟收储?土地及入库储备土地!的地块清单)—; 》     —2.年度《新,增储备土地》计划:(含当年《新增拟收储土—地和新增入》库储备土地规模【及,地块清单); 】 : ,     3.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计!划(含当《年前期开发地块清】单,。。); — ,     》4.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含》当年拟供应地块清单!); 【。     5.【。年度储备土地临时管!护计划?;  】。   6.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总量 】 ,    【 其中拟收储土【地是:。指已纳入土地储备计!。划,或经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目前已启动收回、】收购、征收等工作】但,未取得完整产权的土!地;入库储备—土地是指土地储备】机构已取《得完整产权纳入储】备土地库《管理的?土地 【    《     (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组】织编:制完成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提交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因!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或,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原因确—需,调,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每年中期!可调整一次按原审】批程序备案、报批 !   【。  三、入》库储备标准 【。  》    《  : (七)储备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存在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质灾害风险】等,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之:前不得入库》储备 ?   【   ?。 ,  (八)下列土地!可,以纳:入储备?范围 —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     2.【。收购的土地;— 》     3.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 ?    《 4.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 !。   ?  5.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 : ,    入库储【备土地必须》是产权清晰》的土地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土《地取得方式及—程序的合规》性、经济补偿、【土地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情况进行《审核不得《。为了收储而强—制征收土地对于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规、》补偿不到位、—土地权属不清晰【、,应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而尚未办理—的,土地不得入》库储备? ,     !   ? (九)收购—土地的?补偿标准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协商经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或地方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确—认   !      (十】)储备土《地入库前土地储备】机构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储备土地登—记的使用《。权类型统《一确:。定为:。“其他?(政:府储备?),”登记的用途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四、前?期开发、《管护与?供应 【。        】 ,(十一)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理清】入库储?备,土地产?权,评估入库储备土地】的资:产价值 —    —  :   ?(,十二)?土地储备机》构应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必《要的前期《开发为政府供应土】地提供必要保障 】     !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应:按,照该地块的》规划完成地块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设施建设并进行土】地平整满足必要的】。。“通平”《要求具体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 【     前期!开发工?程施:工期间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完成后土地储】备,机构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验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收并!按有关规定报所【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  (十三)土【地,储备机构应对纳入】储备的土地采—取自行?管护、委托》管,护、临时《利用等?。方式进行管护;建立!巡查制度对侵害【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储备?土地的管护》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的》内设机构负责也可】由土地储备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选择管!护单位 】   ?      —(,十,四,)在储备土地未【供,应前:土地储备《机构可将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一般不超过两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应报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储备土地的临时!使用需搭建建(构】)筑物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      !   (十五)【储备土?地完成前期开发并】。具备供应《条件后应纳入当【地市、县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土地供应《供应已发证的—储备:土地之前应收回并注!。销其: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中予以》。注销 —     五、资!金,管理 —    》     (十六】)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的规定土《地储备资金通过政】府预算安排实行【专款专用 —。     】    (十—七)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储:备资金不得挪用【土地储?。备机构?所需的日《常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与【土,地储备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混用 【        】 (十八《)土地储备》机构按规定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经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后执行年度终了【土地储备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决算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或】者,由同级财《政部门指定》。具有:良好信誉、执—业质量高《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    《   ?  (十九)土地】储,备资金?应,当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安排【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的依—据 》    》   ?  :(二十)《。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的规定 》 :     【六、监?管责任 ! ,  :     (二十一!)信息?化,监管国土资源部利】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监测监】管土地储备机构业务!开展情况 】    》 列入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的机?构应按要求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中填报储备土地【。、已供储备土地、】储备:土地资产存量和【增量、储《备资金收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等相关信息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土地储备机!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违,反相关要《求的将被《给予警示直至退出】名录: ,。 》。 ,      — (二十二)部【门,分工监管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     】。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监管土》地储备机构、—业务:。运行、资产》管理及资《金使用定期考—核加强对土地储【备机:构的管理与指导;及!时核准上传土地【储备机构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中的信息】审,。核调整土地储备【计划及资金》需求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管!理及发行等相关【工作  !  :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监—管制度?对土地储备业务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监管土地储备】机构:及本地区《土地储备业》务运行情《况审核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土地储?备规模、资》金及专项债券的需】。求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及发!行等相?关工作 —     【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决算—、监督?管理资金支付和收】缴及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还本付—息等工作 【。 ?   ?  :   (二十三【)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联合监管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对储备土地、—资产、资金、—。专项债券进行监督】和指导? —    七》、其他要求 【 :        ! (二十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会同当—地同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 ,    (二十【五)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   ?      (二】十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