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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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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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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在,全国范围内》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启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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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省、自治区、!直辖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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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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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根—据危害程《度、流行强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及时宣布为》法定传染病》;,宣布为甲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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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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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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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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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及时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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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 ? 第:三十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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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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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 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有权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对地—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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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尽】快组织?力量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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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 交通工具上—发现: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其负责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报告【交通工具的前方停】靠点和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交通工】具营运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置【措施
! ?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由交通工具!停靠:点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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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境口岸和入【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等需要采取—传染病应急控制措】施,的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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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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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内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 : ,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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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 ? 第四十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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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一条 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需要治疗和转诊!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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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 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资金保障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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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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