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 建标库

第三章考试

    第十六条  国家铁路局组织建立并管理驾驶资格考试考点、专家库、试题库、考评员库,发布考试公告,编写并公布考试大纲。

    第十七条  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具体承办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驾驶资格考试考点应当符合规定,达到相应的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  初次申请和申请增驾的人员应当参加国家铁路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理论考试内容包括行车安全规章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实际操作考试内容包括检查与试验、驾驶两个科目。

    经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准予参加实际操作考试。理论考试或者实际操作考试如有一个科目不合格,即为考试不合格。

    第十九条  理论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在理论考试合格有效期内,最多允许参加3次实际操作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实际操作考试的,本次理论考试成绩作废。

    国家铁路局应当公布申请人考试成绩供申请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