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惩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有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
—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
?
】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 , (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 (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
? :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处—分规章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第三条 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
》 —(一:)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
】
:
,
】 (二)违反【规定发?放、:收缴税控专用设【备的;
》
,
! (三《。。),违反:规定开具完》税凭:证、罚没凭》证的;
【
】。 :。(四)违反法定程序!为纳税人《。办理减税《、免税、退税—手续的
【
第四条! 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 《(一)违《。。反,规,。定发售、保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发票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
】
: : : (二)违反】规,定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导致》纳税人税负水平明显!。不合理的
!
第五【条 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
?。 (一!)违:反规定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的;!
《
: ? : (二)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的
—
》 第《六条 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 (!一):。对管辖范《围内:的税收违法》行为发现《。后,。不予处理《或者故意拖延—查处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的》;,
》
? (【二)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的,
:。
《 第七—条 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违反规定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或者为其指定税】务代理机构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
第八条】 税务机关—。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本人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与税收业【务相关的《中介活动经劝—。阻其近亲属拒不退出!或者本人不服从工作!调,整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
:
》。 ,第九条 税—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 【 (一)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
】 (二)》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
:
— , (三)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
《 , 第十条 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的;
! 】。(二)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购买物】品的;
【
《 , (三)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管辖【范围内纳税人出售物!品的:;
—
!(四:)利用职权》向,纳税:人介绍经营》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
】 》(五)违反》规定要求纳》税人购买、使用【指定的税《控装置?的,
《。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私分、挪】用,、截留、《非法:占有税款、滞—纳金、罚款或者【查封、扣押的财物】。以及:。。纳,税担保?财物: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
, 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 ?(一)隐匿、毁损、!伪造、变造税—收违法案件》证据的;《
?
《 : (二【)提供?虚假税?务协查函件的—。;
:
》 (!三)出具虚假—涉,。税证明的
】。
: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
! (一)违反规定】作出涉?及税收优《惠的资格认定、审】批的;
! (!二,)未按规《定要求?当事人出示税收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而为】其办理行政》登记、许可、审批】。等事项?。的;:
【 ? (三)违反!规定办理纳税担保】的;
《
?
》 : :(,四)违反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税款的
《
【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摊派税款的;—
!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
》
【第十五条 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致使国家税—款遭受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 第十六条 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或者虽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但未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
第十】七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
— : (一)违反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便》利条件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
!(二)?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通风报】。。信、提供《。便利:或者:以,其他形式帮助—其,逃避税务行》政处罚的;
】
! :。(三)逃避缴—纳税款、抗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的;
《
— 《 (四)伪造、变!造,、非法买卖发票的】;
《
— ? (五)》故意使用《伪造、变造、—非法买卖的发—票造成不《良后果的
】
税【务,人员有前款第—(二)?。项所:。列行为的从》重处分?
?
第】十八条 受到【处分的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
— 第十九条 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制度?
,
》 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查处税收违法违】纪案:件认为?应,当,由税务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
—
《
税—务,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税收管理违法案件】认为应当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税务行《。。政主管部门》
【 , 第二十条 有!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一条 】 有关税、船舶吨税!及海关代征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处分!规,章的:规,定处理
《
:
,
《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
《。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