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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税收会计核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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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 税收?会计可采用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两种核算程】序但一个核算单位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采用其中《的一种程序而不【能交叉使用两—种程序
—。
? 1.记账凭!证核算程序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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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填制记账凭证;
】
:。。
,。
!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
《
?
《 ?。 (《3)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和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有关的辅助账;
!。
》 —。 (4《),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账;
—。。
!。 (5)总账和【有关的明细账、日】。记账核对明细账与有!关的辅助账核—对;
》
! (6)根据总账!、明细账和有关的】辅助账编制会—计报表?
! 其:程序图如下:
!
? : 2.科目—汇总表核算程序【如下:
【。
,
:。 ?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填制记账凭证】;
:
《
?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
【
【 , 》(3)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和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有关的【辅助账;
】
》 (4)】根据记账凭证定【期按科目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
】 《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
】 ?(6)总账和有关的!。明细账、《日记账核对明细账与!有关的辅助》账核:对;:
— 《 《(,7)根据总账、明】细账和有关的辅助】账编:制会:计报表
—
,
,
, , 其程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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