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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税,收会计核《算程序?
《
《 ? 第:二十九条 —税收会计可采用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两种】核算程序但一—个核算单《位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采用其中—的,一,种程序而不能交叉】使用两种《程序:
《
,
? 1.记账—凭,证核算程《序如下:
》
:
—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填制记账《凭,证,;
》
《 》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
》
, , — (:3)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和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有关的辅—。助账:;
:。
》。 ? : (《4,),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账;!
! ?。 (5)总账【和有关?的明细账、日—。记账核对明细账与有!关,的辅助账核对;
!
《。 (!6)根据总》账、明细账和—有关的辅助》账编制会计报表
!
,
其程!序图:如下:
》。
:
,
》2.科目汇》总表核算《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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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填制记!账凭证;
—
:
: —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
【
】 (3?)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和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有关的辅助账—;
【 》。 : (4)根据记账凭!证定期按《科目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 ,。 《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
?
? (6!)总账和《有关的明细账—、日:记,账核对明细账与【有关:的辅助账核对;
!
?
》。 (7)根据!总账、?明细账和有关的【。辅助账?编制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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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程: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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