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水!行政许可的审—查、决定《。。、,变更:和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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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受理?水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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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能够:当场: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外,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过程中需要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调查?询问有关人员的应当!制作笔录《。由核查方与被核查】方签字确认》;被核查《方拒绝签字的应当】在笔:录中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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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审!查水行政《许,可申请时发现该【水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其中对于《申请人和《能够确定的》利害关系人应当【直接送达水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告!。知书;利害》关系人?为不确定多数人【的应当公告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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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或者公告应当】确定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的—合理期限并说明【。该水行政许可的有】关情况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部分除》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听取!并制作笔《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实、【理由经审核成—立的应?。当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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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水—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水,行政许?可事项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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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制作水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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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行政许可听证!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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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办理水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近亲属?或,者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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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人》。认为办理水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是水行政许可!。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的近亲属或者与利害!关系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有权申【请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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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害:关系人认为办理水】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是申请人—的近亲属或者与【申请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有权申请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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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水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的回避由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内承办【该水行?。政许可的机构负责人!决定承办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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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一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水,行政许可《的需:要对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专》家评审或者技—术评估并将评审或】者评:。估,意见作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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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水》。行政:许可:的需要?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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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审查水【行,政许:可申请后除当—场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作,出如下水行政许可】。决定
】 , 《 (一)水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水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制作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应当在【办,公场:所、指定报刊或者】网,站上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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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水行政许可申】请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水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制作不《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和:复议机关、》受诉法?院,、时:效等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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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外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自受—理水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因水行政许可】事项:重大、?复杂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制?。作,水行政许可延—期告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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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先经【下级: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审查后报【。送上:级,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决定的水行政许【可,下级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受理《和审查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审:查决定上级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并应当自收【到下:级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报送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
】 法?。律、法规对水行政】许可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在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之—前可:以书面申《。请,撤,回水行政许可申请】。
—。 ? 第:。三十五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作出准予水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水行政许可—。证件、证书的应当】自,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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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评估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但】应,当制:作水行政《许可除外时间告知书!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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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水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水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水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有地—域限制的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水行政许可证】件、证书上应当注】明
【 : 水行政许可有】期限的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水行:。政许可证件、证书】上应当注明其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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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证件: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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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被》许可人在取》得水行政许可后【因姓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发生变化—要求变?更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并于《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准予变!更制作?准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因有关事【。项的变更会导致被】许可人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准予水行政许【可的条件、标—准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得准予变更并【制作不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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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取得的水!行政许可《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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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水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的应:当在该水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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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对延续【。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作出决定仍符—合取得水行政许可】的条件?的准:予延续制《作,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再符合取!得水:行政许可的条—件的不?。。予延续制作不—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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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决定应当【在,。该水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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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水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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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水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水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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