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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 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 《 (民发[】2003]181】号): —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收养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收养》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收养》。登记档案是指收养】登记:机关在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过程》。中形成的《记载收养当》。事人收养情况、【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  — ,  :收养登记档》案是各级《民政部门《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    》 第:三条 ? 收养登记档—案由:各级民政《。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     —第,四条:  收养登记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民政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 《    第五—条  收《养登记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      (一】)成立收养关—系登记材料 【 《 ,  : 1.收养登—记申请书; !     2.】询问笔录《; 》     3.】收,养登记?审批表 —     【4.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六条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第三、四、五、】六,、七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各【项证明材料》 , ,  》   5.》收养登记证》复印件;《。 , ?   《  6.《收养协议 —  》   7.》其,他有关材料 【 ,      】   (《二)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材《料  】  : ,1.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各项证明材】料,; 》     2【.,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复印《件,;  】。   3.其他有关!材料 【  :     》  (三)撤销收养!登,记材:料 : 《     1.【收缴的?收养登记《证或者因故无法收缴!收养登?记证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2.《。其,他有:关材:料 ? :     第六】条  收养登记【文件材料的》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      —(一:)凡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 : ,       【。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中有照片—或复印?件,的应当图《像清晰 】     》    (三)【在收养登记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当按照电子文件【归档和管《理规范(G8/T1!889?4,2002《)进行整理归档【同时应?当,。打印出纸质文件【一并:归,档  】       (四!)收养登记文件材料!应当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60日—内归档 《   【。    《 , (五)归档的文】件材料除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回乡《证、旅行《证,件、护照等身份证明!和收养登《记证为原件的复印件!外其余均为原件【 》 ,    第七条  !收养:登记文件材》料的整理应》当符合以下规则 】  —       (一!)成立收养关系【登记类文《件材料、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类文件材》料和撤销收养登记】类文件材料均以卷为!单位整?理,编号一案一卷 】 : : ,       (】二)每卷收养登记】。文件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     1.文件!目录; 】     2.收】养,登,记申请?书; 【。    《 3.询问笔录;】 , ,     】4.:。。收养登记审批—表;  !。   5.撤销收】养登记材料;— ,  —  : ,6.收养《人证:。明,材料;? 》 ,    7.被收养!人证明材料; !。     8.!送养人证明材—料; ? :     9】.其他有关材料;】   】  10《.备考表《    ! 第八条  —收养登?。记,档案的分类和类目】设,。置为 ?。。   【  :收养登记档》。案一般按照年—度,国籍(居住地—)收养登记性质来分!类,其中:。国籍:(居住地)分为内地!(大:陆,)公民?华侨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外国人等类别;【收养登记性质分【为,成立收?养关系登《记,类、: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类!和撤:销,收养登记类》   】  第九条  收】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 【 ,  :  第十条 — 收养登记档案【主,要供收养登记管理机!关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因特殊?原因需要《查借阅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查借!阅手续 《    】 第十?。。一条:。。 , 对查借阅的—档案严禁损》毁、涂改、抽换、圈!划、批注、污染【等如发生上述—。情况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第十二!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严密保—管档案?同时维护当事人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档案】内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查借阅范围 】   【 , 第十三条 —。 在办理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外国收养》人档案以及国内【。送养人和《被送养人档案的管】理由民政部另—行,规定 —  ?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 】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