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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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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条 :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维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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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九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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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应:当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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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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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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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擅自占有、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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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擅自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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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未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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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上缴、管理国有】资产收益《或者:下拨财政资金时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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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主管部门—在配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或者《审核、批《准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事项的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财】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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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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