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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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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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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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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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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肖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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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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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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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公布【)
【
? ?第一条 为—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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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开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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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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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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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食盐的】质量安全负责—
】 第五条 【依法成立的食盐【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盐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盐质量—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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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 从事食盐生产活】动应当?依,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盐!的食品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
从【事食盐批发、零售活!动应当依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
? 第七条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食盐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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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盐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限?量
—
》食盐的贮存、运输】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
《。 第《八条: 食盐生产经营】禁止下列行为
【
》 — , (一)将》液体盐(《。含天然卤水)作【为食盐销售》;
—
》。 , (二》。),将工业用盐和其【他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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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将利:。用盐土、《硝,土或者?工业废渣、废液【。制作的?盐,作为食盐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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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利用井矿盐】卤,。水熬制食盐或者【将利用井矿盐卤水】熬制的盐作为食盐销!售;
! 【(五)生产》经营掺假《掺杂:、混有异物的—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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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
】
《 禁止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
! : , 第九条 —食盐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禁止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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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碘食盐应当—有明显标识并—标,明碘的含《量
【。 《未加碘食盐的标签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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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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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生产销售—全程记录制度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盐销售等】信息保证食》盐质量安全可追溯】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
:。 ?鼓励食盐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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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盐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 , 第十三条【 食盐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依法实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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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盐生产经】。营,者未:主动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对召回的—。食盐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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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 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成立》应急:处置机构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要《求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增加对食盐质【量安全抽样检验【的,频次并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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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风【险监测、抽样检验】、案件查《处等:工作:中发现?食盐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盐质!量安全风险
【
】第十七条 》 发生食盐质量安】全事故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不得对—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
—。 发生?食盐质量安全事故】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并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采取应【急救援等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
】 第十八条 —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公,布工作及时准确【公布食盐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案】。件查处等信息
!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可】能,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食盐质量】安全信息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相关食?盐生产经营者等【进行核实《、,分析并及时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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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违法生产经】营食盐?涉嫌:犯罪: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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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食盐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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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盐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禁止性规定!生产经营食盐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经营掺》假掺杂、混有异物】。的食盐?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或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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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生产经营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的或》者加碘食《盐的标?签,未标:。明碘的含量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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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未加碘食盐—的标签未《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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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将食盐生产经】营者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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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的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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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 本办法所称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
! 第二十九条 【 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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