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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 《 第23号》 】 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 —局长: 肖亚庆 【 — ,2020年1月【2日 ! ?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 (2020年1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公布) 》 ?     第!一条 ? ,为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开》。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  :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第四条【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食盐的质》量安全负责 —  —。   第五条 【 依法成立的食【盐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盐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盐质量安】全知识?。    ! 第六条《  从?事食盐生产活动应当!依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盐的】食品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     从!。事食盐批《发、零售活动应当】依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    第七—条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食盐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     食盐【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限,量 》  ?   食盐的—。贮存、?运输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 :    第八条  !食盐生产经营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将液体盐(含天!然卤:。水)作为食盐—销售; !。        (!二)将工业》用盐:和,其他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 【。。 《        】(三)将利用—盐土、?硝土或者《工,业废渣、《废液制?作的盐作为食盐销售!; : 《。      —   (四)—利用井矿《盐卤水熬制食盐或者!将利用井矿盐卤水】熬制的盐作为食盐销!售; —  ?       (五!)生产经营掺假掺】杂、混有《异物的食盐;—  【。   ?  :  (?六)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 —  》   禁止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 】  《   ?第,九条 ? 食盐?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禁,止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 】 ,     加!碘食盐应当》有明显标识并标【明碘的?含量: 《     未【加碘食?盐的:标签: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 》     第—十条  《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     —第十一条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生!产销售全程》记录制度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盐销售等信【。息保证食盐质量【安全可追溯》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 :  《   鼓《励食盐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 ?    — 第十二条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盐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第十三条—。  :食,。盐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依法实!。施召回 —     食】盐生产经营者未主】。。动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对召】回的:食盐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 《     第十四】条  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成立应急处置机构!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要:。求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增》加对:食盐质量安全抽样检!验的频次并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风险监测、】抽样检验、》案件查处等》工作中发《现,。食盐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盐质—量安全风险 —  —   ?第十七条  发生食!盐质:量安全事故》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不得对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     发生!。食盐质量《安全事故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并》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采取应急救援—等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  :   第十八条 】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公布!工作及时准确公布】。食盐: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案件?。查,处等:信息  !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可能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食盐质量!安全:信,息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相关食盐生产—经营者等进行—核实:、分析并及时公【布结果 【     第十】九条:  违法生产经营】食盐涉嫌犯罪—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   第《二十条  食盐【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 ,第,二十一条 》。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盐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禁止性规—定生产?经营食盐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经,营掺假掺杂、混有异!物,。的食盐?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或,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生产经》营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的》或者加碘食盐的标签!未标明碘《的含量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未加碘食盐—的标签未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将食?盐,生产经营者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 ,   第二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的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 ,。 :  ?   第二十八条 ! 本办法所称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 《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