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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 ? ,第2:3号 《 》 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 局长 —肖亚庆 — 》 2020年1月!2日 【 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202《0年:1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公布)《 《     】第,一条  为》。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开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第四条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食:盐的质量《安全负责 !   ?  第五条  依】法成立的食盐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盐!。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盐质量?安全知识《。    ! 第六条  从【事食盐生《产活动应当依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盐的食—品,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     !从事食盐批发、零】售,活动:应当依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 《    《 第七条 》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食盐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 ,    食盐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限,量 》  ?   食盐的贮存】、运输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   》  第?八条:  :。食盐:生产:经,营禁止下列行为 】  —     》  (一)将液体盐!(含天然《卤水)作为食盐销售!; 【 ,       (二!),将,工业用盐和其他【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 —        (!三)将?利用盐土《、硝土?或者工业废渣—。、废液制作》的盐作为食盐—销售; 【      【 ,  (四)利用【井矿盐卤水》熬制食盐或者将利用!。井矿盐卤水》熬制的盐作为食盐销!售; 》 :  : ,    《  (五)生产【经营掺假掺》杂、混有《异物的?食盐;?  【       【。(六:)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  【   禁止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  【。   第九》。。条  食盐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禁止: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   !  :加碘食盐应当—有明显标识并标明】碘的含量 !     未—加碘食盐的》标签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 !     第【十条 ? 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    第十一【条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生产销售全程!记录:制,度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盐销?售等信息保证食【盐质量安全可追溯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  》   鼓励食盐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 】 ,    第十二条】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盐【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第?十三条  食—。盐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依法实?施召:回 :  —   食盐生产【经营者未主动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对召回的—食盐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   【  第十四条  】。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成立应急处置机!构,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要》求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增》加对食盐质量安全】抽样检?验的频次并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风,险监测、抽样检验、!。案件:查处等工作中发【现,食,。盐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盐质量安全风险 !     第!十七条  发—生食盐质量》安全事?。故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不得对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   发生食盐【质量安全事故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并》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采取应【急救援?等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    】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公布工】作及时准确》公布食盐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案件查】处等信息 !    《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可能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食盐质?量安全信《息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相关食盐《生产经营者等—进行核实《、分:析并及时公布结【果   !。  第十九条  】违法生产经营—食盐涉嫌犯罪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 第二十条  食】盐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第二十一条 】。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盐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     》第二十二条 —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禁止性规定生!产,经营食盐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经营【掺假掺杂、混有【异物的食盐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或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生产经营【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的?或者:加碘:食盐的标签未—标,明,碘的含量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未加碘食盐》的标签未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将食盐生产经营者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 《  : , 第二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的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  《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 —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