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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已于2000年8月!21:日,经第27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     第【四条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   》。  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 第六条  —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 》    第》七条  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 第八条  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定期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进行—检查对监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     —第九条  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采【取,重点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 !     第—十条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    —     (一【)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 ?   ?      (二】)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     (三)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        ! (四)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    》     》(五:)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   《  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将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告》  【   ?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解—释由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负责】 》  :   有关标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可以委托该标准!的编制管理单—。位,负,责   !  第十三条 【 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参加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培训并可【以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 《    《 第: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重?大工程事《故,时应当有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专家参加;工程事故!报告应当包括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意见 》。    —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 ? :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一)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      —  (二)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 : :     第—十七条 《 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有前款【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第二?十条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者【。工程事故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    【 第二?。十一条  有—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 ?    第》。二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二十四条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