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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 ,。     —2015年4月2】日, 《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进《行了修改现决—定: ?  — ,  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作出修改 ! ?  ?。   ?    (一—。)将规?章的名称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     》。。。 ,   (《二):删去第二条第二款】 , :     【    (三)【在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  —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 !   ?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    —     》。(四)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 , :     “(【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60%的罚款;】 —    “(三)】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  《    《   (五)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37号)等规—定给予?罚款” — ?  :  :    (》六)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事故】发生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且: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节【的处50万》元的罚款” 】  《  :     (七)】将第十五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   ?“(一)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100万元的】罚款”?  【       (八!)将第十六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 ,  “(一)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7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50》0万元的罚款” 】     !    《(九:),将第:十七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     “(一)!造成30人以上【4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人以上12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1!.2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造:成4: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者?120人以》。上,150人《以下重伤或者1.】2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1:50人以上重伤或者!。1.5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0万元的罚款—:   !  “(一)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 ,  “(二)—瞒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 《     “(三)!未依法取得有关行政!审批:或者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  ?   “(》四)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 —。 ,    》 “(五)拒不执行!有关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备,或者设施《的,行政执?法指令的《;,   】。  “(六)—明知存在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  :  “?(七)一年内已【经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或者1起!重大以上事》。故再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    【。。 “(八)地下矿山!矿领导没有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 —       【  (十)将第【十九条修《改,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下列规定《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罚款》:  】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十一)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 :。    1.在第】一条中的“依照”】后增:加,“安全生产法—” :。 》    《2.:在第:二,条中的?“有关责《任人:员”后增加“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   !  3.删去第三条!第二款:“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中的“、投资—人” —   《 , 4:.在第十三》条中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后增【加“: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后增?加“下列” 】     【二、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作出—修改 ? ?   《    《  (一)删去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 】 ?  :    《  (二)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      】   (三)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予以查封或—者扣押查《。封,或者: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最多—可以延长《30日并《在查封或者扣—押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 ?   ?。  “(一)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 ,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    》 “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       !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    —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 ,    》    《 (五)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一条第六项修—改为:“当事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 , (六)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举行听证会并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 ?        】(七)?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三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之】。一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    】 “(一)提取或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  “?(二)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    】 “:(三)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 !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的:规定:给予处罚”》 —       【 (八)《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六条修改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 !。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 ,   《 , ,    (九)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五十六】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  —  :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三)受他人胁【。迫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    “(四)】配合: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五):主动投案向安全监管!部门如实交》待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 :     》“(六)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 】    “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处罚幅—度的中档以下确定】行,政处罚标准》但不得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下限  !   “《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的!立功表现是指当【事人有揭发》他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查,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阻止他人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    《    (十—)将第六《十二条改《为第六十三》。。条修:改,为:“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         !(,十一)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六十四条修!改为:“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1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   — ,     (十二)!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处以》5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5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       【 (十三《)将第六十七条【改为第六十八条删去!第二款 《  —     》 , (十四)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   —  1.《将第九条中的—“构成犯罪的—”修改为“涉嫌犯罪!的” 《  》 ,  2.在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款中的“停止使】用”后均增加“相】关设施、设备”【 ,    】 3.在第》二十:。七条中的《“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以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并在勘验笔录中注明!”后增加“原因【并签名” 】     4【.将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的“3】万元以上”均修【改为:“5万?元以上” 》     !。5.将?第三十一《条,中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修改为】。:“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    6.将第】三十二?条中的“1万—元以上”《修改为?“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修改为“5万【元以:上”: 《。     —7.在第《四十三条中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照”后删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增加“《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   ?8.在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的“!设施、设备、—。器材”后增》加“、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删去第七】项、第八项和第【。九项将?第十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     9!.在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后增加“《但不得超过罚款数额!”,;在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条?。中,的“设施、设备【、器材”后均增【加“和危险》物品”? —    三、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作出修改 !    《     (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      —   (《二)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管【监察职责根》据各自的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并按照执法工】作,。计划进行监管监察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  :      (三】)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权限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履行下列【行政:审批或?者考核职《责:: 》     “(【一)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 ! ?     “(二!。)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 【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 【    “(—五)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 》    【 “(六《)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认定; 】 ,   —  “(七)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的!核发:; —     “(八)!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认可;!    ! “(九)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和注册; 【 》   ?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设【定的其他行政审【批或:者考核职《责” 》   》。  :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年度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  《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 ,   “(》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 : ,。 ,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 《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 :    — “(九)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 , 《  :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    》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 》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 ,  :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 《   ?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   —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   《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   ?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 ?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 ,  :  :。(五)在第》九条第?五项中?。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后增加》“相关设备、设施】。” 《       !  (六)》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 ,。   ?  “(一)—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 :   《  “?(二)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 》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     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     【 ,。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 :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   四、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作出:修改 【      —。   (《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   ? ,   ? (:二)将第七条—修改:为:“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  :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    《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  :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   —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以下简称化工】建设项目)》; 《。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 , ,    (三)删】去,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   ?    《(,四,)将第十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 ?      —  : (五)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初步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 : ?        (!六)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四条第四项修】改为:?“设计内容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的” — ?。    《    《 (七)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       】  (八)将—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     》“,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对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     “【(一)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按照不少】于总数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   “(二)【在,实施有关《。安全许?可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查 ! , :     “—抽查:和审:查,以书面?方式为主对》。竣工验收报》告的实?质内容?存在疑?问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应当《提,出现场核查意—见并如实记录在案”! 《       】  :(九)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二十八?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   》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 《  :。   “(二)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的; 【。。     》“(三)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     “】(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     —    (十)【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 ?     】。“(二)《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 ? ?    “(三)】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   【  “(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的” — 《        】 ,。。。(十一)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尚未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   》    《  (十二》。),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  1?.将第五条第一款中!的“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修改【为“:。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 : ,。   2.将—第二章名《称修改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 3.在第九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后均增加“和!化工建?设项目” 》     !4.将第《十二条中的》“建设项目安全【专篇:”修改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第三《项中的“《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修改为“【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第七项】、第八项中》的“情况”》均修改为“要求”】 《     5.】在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后增加“、第四项”!第一款第四项—中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修!改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6.在?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前增加“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 ?。     7!.将第二十》。六条中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竣,工验收不合》。格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修改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八项修》改为:“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  :  本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调整重新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