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
,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
?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
2!0,15年4月2日
!
,
《 :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进—行了修改现决定【:
》
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作:出修改
】
】 (一)将规—章,的名称?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
: , : (二—)删去?第二条第二款
】
】 《(三)在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
—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
】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
, —。 :(四:。)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
? “(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6【0%的罚款;—
】。 “(《三)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
】 (》五)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37号《。)等规定给》予罚款?。。”
! , , , (六)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事?故,发生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且—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节的处《50万元的罚款”
!
】 》(七)将第十五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
, “》(一:)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100!万元的罚款”—
】 ?。 ?(八)将第十六【。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 “(一)】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二)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7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500万【元的罚款《”
】 , (九】)将第十七》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 “(一》)造成30人以【上4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人以上1】2,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1.2【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造成4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者:120人以》上15?0,人以下?重伤或?者1.2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三)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1【50人以上》重伤或者1》.5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0万】元的罚?。。款:
【
“(【一):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
— : “(二)瞒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 “(—三):未依法取得有—关行政审批或—者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
,
“(【四)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
【
? , ,。 :“(五)拒不执行】有关: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备或者》设施的行政执法指令!的;:
! “:(六)明知存在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
》 “(七—)一年?内已经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或者1起!重大以?上事故再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
,
:。
“(八!)地下?。矿山矿领《导没有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
《
《 — (十)将第【。十九:条修改?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下列规定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罚款:
】
: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 (十》一)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
? : 1:.在第一条中—的“依?照”后增《加“安?全生产法”
!
2.在!。第二条中的》“有关责任人员【。”后增加“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
—
3.删】去第三条第二款:“!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中的“、投资人!”,
【 : 4.在第十三条】中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后增加“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后《增加“下列》”
?
》 ?二、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作!出修改
》
《 , , : 《(一)删去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
!
:
【 (二)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
? (!三)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予以查封》或者:扣押查封或者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最多可?以延长?3,0日并在查封或者】扣押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
“(一】。),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
:
, ,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 : “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 《 :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
,
》。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 《 (五?),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一条第六】项修改为:“当事】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
!(六)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举行听证会【并,。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
? : (》七)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三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之!一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
“(】一,)提取或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
《
: “(二)【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 ? “(三《)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
!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的规定给予—处罚”
】
, 《 (八—)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六条修改《。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
《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 , ? : :(九)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五十六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 “(三)受他人!胁迫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
“【(四)配合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五)主》动投案向《安全监管部门—如实交待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
?
“(六)!。。。。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
! “:。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处罚《幅度的?中档以下《确定行政《处罚:标准但不得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下限
》
:
? 《“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的立功表现【是指:当事人有揭发他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查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阻止:他,人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 】(十)?将第:六十:二条改为第六十【三条修改《为,:“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 (》十一)?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六十【四条修改为》:“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1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
! ? (十二)》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处以5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5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
? 》 :(十三)将第六十七!条改为第六十八条】删去第二款
【
》 【(十四)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
》 1.将—第九条中的“构【成犯罪?的”修改为》“,涉嫌犯?罪的”
! , 2.在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款中的“—停止使用《”后均增《加“相关设施—、设备”
》
》 3》.,在第二十七》条中的“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以—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并在勘?验笔录中注明”后】增加:。“原因并《签名”
《
,
【 ,4,.将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的“3万元以上】”均修改为》“5万?元以上”
》
【 :5.:将,第,三,十一条中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修改—为:“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6.》将第三十二条中【的,“1万?元以上”修改—为“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修改:。为“5万元以—上”
?
?
,
? 7.在第四十】。三条中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照”后删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增加?“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
: :。 8.在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的“!。。设施、设备、器材”!后增加“《、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删—去第七项、第八【项和第九《项将第十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
—9,.,在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后增加“但!不得超过罚款数【额,”;在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条中的“设—施、设备、器材【”后均增加“和危】险物:品”
?
【 , 三、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作出:。修改
! (】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 《 (二)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管监察职责根】据各自?。的,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并【按,照执法?工作计划进》行监管监《察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 (】三)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权限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履行下列】行政审批或者考【核职责:《
《
: ? “(一)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
—
? “(二)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
】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
!
“】。(五)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
】
“!。(六:)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认定;
—
?
? “《(七)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的核》发;
?
:
【“(八)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认可;
!。
“【(九)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和注册;【
:
【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设定—的其他行政》审批或者考》核职责”
【。
【 ,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年《度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
— :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
:。 ? “(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
:
? ,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
,。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
,
:
?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
:
? “》(九)?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
】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
《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
:。
—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
?
《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
?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 (五)在第】九条第五项中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后:增加“相《关设备、设施”
!
,。
? ? (六)】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
“!(一)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 “(二)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
》 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
— ?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
?
,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
:
四、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作出!修改
《
【 , (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
》 , 《 (二)将第七条修!改为:“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
: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
: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以,下,简称化?工建设项目);
】
《
: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
】。。 ?(三)删去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
— : (四《)将:第十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
】 (五)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初步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 (【六)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四条】第四项修改为:“】设,计,内容: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的”!
】 : (七)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
,
? — (八)将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 “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对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 ?“(一?)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按》照不少于《总数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
】“(:二)在实施》有关安全许可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查
?
【 “抽查《和,审查以书面方式为】主对竣工验》收报告的实》质内容存在》疑,问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应当【提出现场核查意【见并如?实记录在案”
】
?
《 (九)】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二十八《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 “《(二)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的;
—
》 “》(三)?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
? “(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
《
!(十:)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一)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
?
— “(二)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
》
,
: : “(三)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
“【(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的”?
— 》 (十一)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尚未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
— (【十二)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
: ? 1:.将第五条第一款】中的“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修改》。。为,“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
:。。。 2.将第【二章名称修改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 《3.在第九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后均增—加“和化工建设项目!”
—
4.【将第十二《条,中的“?。。建设项目安全专篇”!修改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第三】项,中的“?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修改为》。“,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第七项、第—。八项中?的“情?况”均修改为—“,要求”?
! 5.在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后:增加:“、第四《项”第?一款第四项》中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修改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
《 ,。6.在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前增加“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
》
?。 ? 7.将第二十六】条中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竣工验收不—合,格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修改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八项】修改为:“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 本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调整》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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