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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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已经200》3年2月10—。日审计署审计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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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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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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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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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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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且,不具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和人员编制的国【家,。机关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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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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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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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本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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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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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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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务预算由本单位!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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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按照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 (!一)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下】同)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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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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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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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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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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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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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第十一条 】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制定相应》规,定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主—要是:
】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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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参加本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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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由单位审定—公布后施《。行;
【
: (四!)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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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五)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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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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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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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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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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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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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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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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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规】定按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实施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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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 内部审计》协会:是内部审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全国设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地方根据【需,。要和:法定程序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内部审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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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 内部审《计协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并】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
, 第十七条 !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 ?。 第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者: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九条 ?。 ,对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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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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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995【年7月14日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1995!年第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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