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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全《文 ! ,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已经!2003《年2月10日审【计署审?计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  】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 ?     第三条!。  :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   《  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且不具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和人员编制的国!家机关?。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   【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 【   《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本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    》 第:六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     第】七条 ?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 《    《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务》预算由本单》位予以保证 】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按照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下同)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      【   ?(,二)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 ?    》   ?。  (三)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      (【四)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   ?   (五)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   ?      (【六):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 :    《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 : ,     —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第十一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制定相—应规:定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主要是 】       !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        ! (二?)参加本《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      】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由单位审定!公,布后施?行; — ,   ?      (【四)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     》    (》五)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   —      (【六)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       【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     【  :  (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     —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 ?。   ?   ?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 ?   ?。 第十二条 —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规定按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实?施审计 !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协会是内部】审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全国设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地方根!据需要和法定程【序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内部》审计协会 》 》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协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并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    】 ,第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者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十》九条  对》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 【    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   —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99:5年7月14日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1995》年第1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