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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全文 】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已经【2003年2月1】0日:审,计,。署审计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   —  :第三条?  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  》  :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 ?     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且【不具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和,人员编制的国家机关!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   — ,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 【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 , :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本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    《 第六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 《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   》  第八条 —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务预】算由本单位》予以保证 】 ,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按照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下【同)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     —    (二—)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     !    (三)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       【(四:),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    】    《 (五)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       【。  (六)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       】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   《  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第十》一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制定【相应规?定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主要是 】 :       【。。 ,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     】    (二)【参加本?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     【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由单位审【定,公布后施行; !      】   (《四)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      (【五)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  —     》  (六)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       !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      【   ?(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    【  :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     !第十二?。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 ,。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规《定按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实施【审计 ? 》 ,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协会是内部审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全国设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地方根—据需要和法》定程序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内部审计协会 ! 《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协《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并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   ?  第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者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九条  对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 》     】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995年7月】1,4日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1995年!。第1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