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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全文《 ? : ?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已经2《003年《2月10日审计【署审计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 《     第三【。条  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  》   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且不具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和人员—编制:的国:家机关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 !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   ?。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本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 第六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 ,     第】八条: ,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务预算由本单!位予以保证 】 ,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按照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下同)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    《   ?(二)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 :   ?      (【三)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     (四)】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 ,    《(,五,)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     》    (六—)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 《    《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    】 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  第?十一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制定相应规定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主要是 】       【。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   《 , ,。    (二)参】加,本,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  ?   ?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由单位审定公—布后施行《;   !      (四】)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 ?  ?。。     》  (五)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  ?  :。     (六)】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       【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 ,     】    (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    《  :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 , :    》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    《第十二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规定!按,。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实施审《计 —   ?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协会是内部审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全国设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地方根据需—要和法定程序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内部审计协会 】 《   ?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协《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并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    【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  《。   第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者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九条  对【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 【。     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995—年,7月:14日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19?95年第1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