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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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月12】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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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 黄》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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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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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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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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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或者获取的—与社会组织信用状】况,有关信?息的管理《
【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与社会组织信【用状况有关的信【。息依法依规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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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导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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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在本机关登记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 ? 第四条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原】则
! 第五条 【登记管理机关开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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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年报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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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基!。础信息是指反映社】会组织登记、核准和!。备案等事项的—信息
】 年报—信息是指《社会组织依法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并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 行?。。政,检查信息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及政《府,有关部门对社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的结论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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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是指社会组【织受到的行政处罚】种类:、处罚结果、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时间、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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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信:息是指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及有效》期限、获得的政【府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委托事项【、公开募捐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与社会组织》。信用:有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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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信息?形成或者获取后【5个:工作日内将》应予记?录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采集录!入到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尚未—建立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采《集、记录相关信【息
《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信用【信息的管《。理和维护保》证信息?安全
》
》 第九条》 登记管理机关】依据社会组》。织未依法《履,行义务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信用信息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
《
【 第十《。。条 因非行政处】罚事项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向》社会组织书面告知列!入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告告知
】。
》 , 社会组织对【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公,告方式告知》的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提交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陈述申辩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作出是否【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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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
— (》。一)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
《
】。。 (二)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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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登记【管,理机关在抽》查和其他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发放整》改文书?要求限期整改社会组!织,未按期完成整—改的;
】
— (四)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存—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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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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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的;
《
《 ?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
? 登》。记管:理机关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邮寄专用信【。函向社会《组织登记的住—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作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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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条 社会组!织存:在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但由业《务主管单位》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书?面证明该社会—组织对此不负直【接责任的可》以不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
》 第十三条 社会!组织在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期间?再次出现应当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情形的?列入:时限重新计算
【
— 第《十四条 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如】不存在?应当整改或》者履行相关义务情】形的:自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之】日起满6个》月后由登记管理【机关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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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一)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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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弄虚作—假办理变更登—记被撤销变更登记的!。;
! ? (三)受到】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的;
【
】 (?四,)受到5万元以上罚!款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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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三年内两—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的;
!。。。
【 《。 (六《)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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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设:)立登记决定的【;
【 —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 第十六—条 社会组织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期间出现应当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列入时—限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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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列入之日起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日起:满2年且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移—。出,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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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日起满2年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移出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 ? 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该组织完《。成注销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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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所依—据的行政处罚—决定、撤销登—记决定或《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依法《撤销或者《删除的社会》组织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移—出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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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开登记管理机!关,通过互联网向社会提!供查询?渠道
《
第!二十条 》社会组织《对自身信用信息、】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负责的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发现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核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经核实!后作出不予更—改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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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国家和本行【政区域内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规定【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有?。关部门?。提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
》 第》二十二条《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采取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重点推进对失信社会!组织的联合惩—戒
!。 第?二十三条 对【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下列激励!措施
》
! (一《)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
【
! (二)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 《 ?(三)优先获得【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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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四)优—先,推荐获得《相关表彰和奖—励等;?
—。 ? 《 (:五,)实施已《签署联?合激励备忘录中各项!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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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四条《。 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下列惩戒【措施
【
!(一)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
! (?。二)不给予资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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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向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 【 (四)不》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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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作为取】消或:者降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重要—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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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实施已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中各?项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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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开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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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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