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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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基金收支的监督管理!维,护公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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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社会保险法建立【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基金》的财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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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统筹地区《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
【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参保对》象的权益《和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单位【和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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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基金财务管理【包括以?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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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确保各项基金应!收尽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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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理编制基】。金,预算强化收》支预算执行严格【编制基金决》算真实准《确反映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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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基金!核算分析积》极稳:妥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 : (四)【加,强基金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完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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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等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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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按,照险种及不同—制度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分别计息、—专款专用基金—之间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
【 , 第七》条 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为卫》生计生部门》下同)及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简称“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逐【步实:现部门间财》。务信息共享促进基】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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