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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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一条 》。 为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基:金收支的监督管【理维护?公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社会—。保险法建立》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基《金,的财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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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统筹—地区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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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参保对象】的权益?和,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单位和!。。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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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条 【基金财务管理包括以!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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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确保各项基金—应收尽?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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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理编!制基金预《。算强化收《支预算执行》严格编?制基:金决:算真:实准:确反映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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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基!金核算分析积极【稳妥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 , (四】)加:强基金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完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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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等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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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按照险种【。。及不同制《度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分别计《息、:专款专用基金之间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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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为卫生计生】部门下同)及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简称“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逐步实现部】门间财?务信息共《享促:进基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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