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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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 》 为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基金收《支的监督管理维护公!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社》会保险法建立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基金的财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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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统筹地区《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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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参保!对象:的权益和《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单位和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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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基金财【务管理包括以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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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确保各项基金应收!尽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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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合理编制基金【预算强化收支预【算执行严《格编制基金决算真实!。准确:反映: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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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基金—核算分?析积:极,稳妥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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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基金《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完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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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等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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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条 — 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按照》险种及不同制度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分别》计息、专款》专用基金之》间,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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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为卫生计生部门下】同)及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简—称“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逐步实—现部门?间财务信息共享促】进基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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