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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实施程?序 !  :  第三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 ?     第三【十四条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董事】会应当依法》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作】出,决议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 ?。 :。    董事会审】议本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规定《中有关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事—项时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  ?   董事会应当】在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后【将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第三十?五条: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 《 ,    独立董事】。或监:事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建【议,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上市公》司未按照《建议:。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就此事项】作特别说明 】 ,     第【三十六条 》 上市公司》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定价原则而采用其!他方:法,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    ! 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    — 监事?会应当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     第—三十八?条,  上?。市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 ,     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 ? :     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   《  第三十九条 】 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     》    (一)【。上市公司《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  ?      —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     》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  :    (四)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    《 (五)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六):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 《    《    (七)【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     》    《(八)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是否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    【     (九)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    — 第四十条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   第四十一条】。 , 股东大会应—当对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 ,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     第四十!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以《及股票期权的—授权、行权和—注销 】。。   ? 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   》  第四十》三条  上市公司授!予权益与回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前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     第】四,十四条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有获授权益条件!的,应当在条件成就后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上市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本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    第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励的实施《   】  激励对象为外籍!员工的可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    》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应当予以锁—。定 :  —   第四十—六条  上市—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    — 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     —第四:十七条  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     第四十】八条  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权益价《格,。。。。或者数量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方式和程序进—。行调整? — ,   律师事务所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本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出具专业意见 ! ?  ?   第四十九条】。  分?次,授出权益的在每次授!出,权益前?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及首次授出—权益时确定的原则】决定授出《。。的权益价格、行【使,权益安排《等内容 —    — 当次授《予权益的条》件未成就时上市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未授予的权】益也不得递延下【期授予 —    — 第五十条  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可对其进行变更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  : 上市?公,司对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方案进》行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得包—括下列情形 !  ?。       (一!)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   !      —(,二)降低行权价【格或授予价格的情】形, 》     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 ,第五十一条 — 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 《    律师事【务所应当《就上市公司终止实】。。。施激励是否》符合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   【  第五十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