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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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监会—。相关要求和本办法】附件13的规定【设立主要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标准确保主—。要风险得到》及时识别、审慎评估!和有效监控
!。
—主要风险包括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单一风险以及单一风!险程度不高》、但与?其它风险相互作用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风险评估应至【少覆盖以《下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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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涉及》且已覆盖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 : : (二)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涉及但没有完全!覆盖的风险包括【集中度风《险、剩余操作风险】等
》。
》 : (《三)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未涉【及的风险包括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和对商业》银行有实质性—影响的其《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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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四)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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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有效评估《和管理各类主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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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对能够】量化的?风险商业银行应当开!发和完善《风险计量技》术确:保风险计《量的一致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相关风险的缓释、!控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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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难以量化的风险!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报告机】制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管理—
【 第一百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加总的?政策和程序确—。保在不同层次上及】时,识别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多种】风险加总方》法但:应至少采取简—单加总法并判断【风险加总结果的【合理:性和审慎《性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加总【。应,。当充分考《虑集中度风险及风】险之:间的相互《传,染若考虑风险分散】化效应应基于长【期实证数《据,且数据观察期至【少覆盖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否则商业》银行应对风险加总方!法和假?设,进行审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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