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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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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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和,稳健: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明确【风险:治理结构《审慎评估各类风险】、,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质量制定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确保银行资!本能够充分抵御【其所面临的风—。险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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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条 【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应实现以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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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确保主要《风险得到识别—、计量或评估、监】测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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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确保资本水平!与风险偏好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
】 : ,。 (三》)确保?资本规划与银行经】。营状况、风险变化趋!势及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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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将压力测【试作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压力测试结果确定!内,部资:本充足?率,目标压力测》试应覆盖各》业务条线的主要风】险并充?分考虑经济》周期: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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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作为—内部管理和决策的组!成,部分并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结果运《用于资本《预算与分《配、授信决》策和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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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确保薪酬《水平、结构和—发放:时间安排与风—。险大小和风险存【续期限一致反映风险!调整后的长期收益水!平防止过度承担【。风险维护财务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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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实施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在银行经】营情况、风险状况】。和,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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