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
《
:
第—二,十二:条 :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
》
:
! (一《。)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
! (】二)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
:
— 》 (三)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
—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 特定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和储备资本要【。求之:上计提逆周期资本逆!周期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
,
— 逆?周,期资本的计提与运】用规则另《行规定?
:
【 第二十五条 除!。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外系统重要性银】行,。还应当计提》附加:资本
》
《 : ,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认定标准另行规定!
! 若:国内银?行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所适》用的附加资本要求】不得低于《巴塞尔委《员会:的,统一规定
】
,。
, 第二十【六,条 除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资本要—求以:外银监会有权—在第二支柱》框,架下提出更审慎【的资本要求》确保资?本充分覆盖风险包】括
】 》 (一)根—据风险判断针对【部分资产《组合提出的》特定资?本要求;
—
?
【 (二)根—据监督检查结果针对!单家银行提出的【特定资本要求
!
》 第二十七条 !除上述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外商》业银行还应》当满足杠杆率监管】。要求:
—。 , 杠杆率的计】。算规则和监管要【求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