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高级管—。理人员
《
—
第六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任职资格《审查
【
: 第六十六条 !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审慎:、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本行》的商:业机会不得接—受与本行交易—有关的利《益
【 《第六十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董事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报告有关本行经【营业绩、重要合【同、:。。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和经营《前景等?情况
】 第六—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监事会监督—定期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本行?经营业绩、重要合同!、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和经营前景!等情况不得》阻挠、妨碍监事会依!照职:权,进行:的检查?、监督?等活动
】
:。 第六》十,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违反规定干预经营!管理活动的行为【有权:请求监事会提出异】议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