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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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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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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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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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安部主管》人民警察警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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