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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已于199【9年8?月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9月16日【起施行 !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六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     (1【999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         !(,一)贪?。污案(?第38?2条:、第38《3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 ?    【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 “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是,指因:承包、?。租赁、聘用》。等而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 《    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    —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    —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 《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  —  :  :   (二)挪【用公款案(第—384条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 ?  《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   —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 :   【 ,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         !(三)受贿案(第3!85条、第386】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 《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  :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   ?。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      !   (3》)强行索取财物的 ! ,    【     》(四:)单位受贿案(第】387条) 【。 ?  :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    》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        ! ,(2)强《行索取财物的; ! ?       【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  :(五)行贿》案(第389—条、第?390?条) 【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  》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  》 ,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     》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       【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   ? (六)对单—位行贿案(第39】1,条) 》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   《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    》     (2)】向3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 :  ?       (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 》  :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七)—。介绍贿赂案(第3】92:条)  !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 《。    “介—绍贿赂?”,是指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 :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 ,  (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     》  :(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    《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    — ,  :。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八,),单位:行,贿,案(第393条【。。) 》  ?。  :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 :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 :       !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 ,       【 ,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 》    《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人》行贿的?。规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 ,。 :    《  : ,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第395【条第1款) 【。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 ,。 ,  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 ,  :   ?    (十)隐瞒!境外存款案(第39!5条第2款) 【 《。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     】涉嫌:隐瞒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  :      —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案(第3》96条第1款) !    【。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   《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    】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案(第】396条第2—款)  ! ,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     涉!嫌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 : 》    二、渎职】犯,罪案件? 》         !(一)滥用职—权案(第39—7条) !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 : ?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 ,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   《 , ,    (二)【玩忽职守案(—第397条) 【    】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  :。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   》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 :   》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     》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3?。98:条) 》  《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泄露绝—。密级或?机密:级国家秘密的;【 ? : ,    2、—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 ?   》  3、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  4、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 ,   5、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   《  6?、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 :。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第,。398条) !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 —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 《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  —  : 4、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 《 :   《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 , (五)枉法追诉】、裁判案(第3【99条) —   —  枉法追诉、【。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  》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   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 :。   《  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     】5、: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   】    《  (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399条)】。 《 :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 ,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 ,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 ,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    (七)私】放在押人员案(第4!。。00条第《1款) 【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包括!在羁押场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 —    】 ,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     3—、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通【风报信、提供条件帮!助其脱?。逃的; 【     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行为 》  —  :。。     (八)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第4?00条第2款)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 ! ?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     》    (九)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第4】01条)《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 ,   ?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厅:的,; : 《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 ?。。      —。  (十)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第4?。02:条):。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 !。     2、3】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 】    3、司【法机关发《。现并: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 【   ?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 :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 】    】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     【    (十一)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第403条) 】 :。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银行、《证券管理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  :   ?。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 —  》   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 《    》 4、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    —    《 (十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第404!。条) 》。 ?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当》征收的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者免:征或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 《   ?  2、《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  —       (十!三)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第40—5条第?1,款):    !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不?应发售的《发票予?以发售?对不应抵扣》的税:款予以抵《扣对不应给》予出口退税的给【予退税或者擅自决定!发售不应发售—的,发票、抵扣不应抵扣!的税款、给予出口】退税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   —。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 ,     【    (十四【)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第405!条第2款) —  —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  《 ,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 :   》      —。(十: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第4—06:。条)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    2、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  (十六)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第407条》) ? ,    —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伐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   】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 !    【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 ,  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   【。  5、其他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形 》  《       【。。(十七)《环境监管失职案【(第408条)【 —。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 ?     2、】。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     3、】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 ?   【  4、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   !      (十八!)传染病防》治失职案(》第409《条)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   《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  :  :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        】。(十九)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第410条》) ?  》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 (二十《)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第410条》),  【。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   》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二十一)放纵走!私案(第《41:1条) 】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放纵—走私犯罪的;— 》     2、【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应收税额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    《 3:、3次以上放纵走】私行为或《者一次放《纵3起以上走私行为!的;  !   4《、因收受贿赂而【放纵走私的 — :    —     (二十】二):商检徇私舞弊—案(第?41:2条第1《款,)   !。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 》。 》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对报检的商品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商检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验为合格等行为】的应予立案 】   》      (二十!三)商检失职案(第!41:2条第2款) 】     】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   ?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      】 ,  (二《十四)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第413条第1【。款)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   【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合《格检: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为合【格等行为的应予【立案 ? 《  :       (】二十五)动植物检】疫失职案《(第413条—第2款) !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     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 —     —3、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   【  4、3次—以上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 ,。       【(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 》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 《 ,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     【3、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 ? :   ? 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 ,     【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   《   ? ,  (二十》七)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第4【1,5条) 【 ,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应予立—案 》。    》 ,    (》二十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第415条【), ,    】。。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 》    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 ?  —       (二!十九)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第—4,16条第1》款):  【  :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 ,。  《   ?2,。。、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  》 , , 3、3次以上或】者对3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的;》 ,     !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三!十)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第:416条第2款【) 》 :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 《 ,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   ?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 》 ,       (三!。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第4】。1,7条) !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 《   ? ,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    《。 3、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案情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 》   ?  4、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 :  ?  :    《 (三十二)—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第41《8条) 【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招收的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口—档案、考试》成绩等弄虚作—假招收公《。务员学生的; 【 ,  》   2、徇私情】。、私利3次以上【招收或?者,一次招收3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 》 :    》 3、因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 ,4、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 —  》   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   ?      (三】十三)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第41》9条)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  》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   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   《。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 ? ,     》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    》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   【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   ?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 ?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第2】4,。5条) 】   ?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 《   《。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    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 ! ?   《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    !     》(三)刑讯逼供案(!第247条) !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 》    3、造成】冤、假?。、错:案,的;  !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 》    》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 ?      —   (《四)暴力取证案【(第247条)【。 《  ?  :。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 ? ,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  3?、造成冤、》假,、错案的;》 ,   【。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 , 》 ,  :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     》   (《五)虐待《被监管人《案(:第248条) 】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  !  :。 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 !    】 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     5、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六)报复陷》害案(第《254条) —  —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 : ,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 :  :  :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 》     》   (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案(第256条) ! : ?   ?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编造—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   【 ,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 【。     》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   】  四、附则— 》 ,  :      (一】)本规定中每个【罪案名称后》所注明的法律条【款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 ! :。 ,     》   (二)—本规定中有关犯罪】数额“不满”是指接!近该数额《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      — ,  (三)本规定中!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 ,      (四】)本规定中有关挪】用公款罪案》中,的“非法活动”既包!括犯罪活《动也:包括其他违法活动】  【      — (五)本规—定中有?关贿:赂罪案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    】     (六【)本规定中有关私】分国有资产罪—案中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 【      —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发布前有《关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与本规?定有重复或者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