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已于《1999年8—月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9【月1:6日起施《行,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六!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 ,。 ?   ?    《 ,(1999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 ?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 ?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  》   ?  :  (一)贪—污案(第382条、!第383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 —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   —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    》 “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是指因承包、—租赁:、聘用等而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   【  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 《    《。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 ,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     》(二)挪用公—款,案(第384条【。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 】 ,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 , ?  :。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  :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  :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    】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 》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 ! ,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    《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      —   (三)受贿】。案(第385条、】第386《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  【。。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 ,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   【      (3】)强行索取财物【的 : ?  ?。 ,  :    《(四)单位受贿案】(第387条—) 【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    】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 ?。 ,        】 (2?)强:行索取财物的;【。    !   ? ,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  :(五)行贿案—(第38《9条、第3》。90条) 【。    —。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 ?    《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六)对单位行贿【。案(第391条【) 《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   【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 ,      —。(2)?。。向,3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     》   (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   《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七?)介绍?贿赂案(第392】条) 【   ?。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     】“介绍贿赂”是指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 ,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 ?       】  (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       !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 ?   ?    《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 (八)单位—行贿案(第393条!) 》 ,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 ,    【    《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   《   ?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    —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人行贿的规!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    —。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第39《5条第1款》)  】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   —  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  ?    《 ,  (十)隐瞒境外!存款案(第395条!第2款) 【   》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   【  涉嫌《隐瞒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      !  :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案(】第3:96条第1款)【。。 《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  》  :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 ?    》  :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案(第39—6条第2款) 】    【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     涉!嫌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 【 :   》  二?、渎职?犯罪案件 —    【   ?  (?一)滥用《职权案(第39【7条:。) ?  》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 :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 :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   (二)—玩忽职守案(第39!7,条)  !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   —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    《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 ,    【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398条—),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泄露绝密级【或机密级国家—秘,密的; !    《2、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 ! ?     —3、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    】。 4、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   《  :5、: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  :   6、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    》  :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第39【8条) 【 :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 》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 ?。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 ,     【4,、,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 —  :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     (—五)枉法追诉—、,裁判:案(第399—条) 【     》枉,法追诉、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  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     !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 : ?    5、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   !   ?   (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399条) !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 :。 ,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 :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 ,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      !   (七)—私放在押人员案(第!400条《第1款?)  】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包括在羁!押场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 !     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    — 3、?。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通风报信》、提供条件帮助其】。脱逃:的; 《    【 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行为】 ?。       ! , (八)《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第400条第2款)!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  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 ,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 【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    — ,    《(九)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第》401条《)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 ,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厅的; 】 ,    》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  —     》 , (十?)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第402】。条):。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 【 ,。     》2、3?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  】  :。 3、司法机关【发现:并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 】。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 :。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 》 ,  》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 ,    《  : (十一)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第:403条)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银行、证券管理】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   ?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  !   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 :   【  4、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 ,   (十》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第404条) !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当征】收的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者免征!或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 : ? ,   2、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       【 (十三《)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第405!条第1款《。) :。    】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不应发售—的发票予以发售对】不应抵?扣的税款予以抵扣】对不应给予出口退税!的给:。予退税?。或者擅自决定发售】不应发售的发票、抵!扣,不,应抵扣?的,税款、给予出—口退:税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 ,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 《         !(十:四):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第4?05条第《2款)?  【。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      (【十,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第406条》) ?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     》2、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  :   (十六—)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第?407条) —   【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伐【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  【 ,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 】   ?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 《   ? 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     5、其他!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形 【   —    《  (十《。七):。环境监管失职案(第!408条) — ?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  ?   2、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  :   3、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 《     —4、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 》 ? ,   ?    (》十八)传《染病防治失职案(】第409条) 【 》 ,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 ,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十九)!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第410—条) 《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 ,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二】十)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第!410条) !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 ,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 , ?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   ?     (二【十一:)放纵走私案(第】41:1条)? 》    《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放纵走私!犯罪的; 】     —2、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应收税额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    3、—3次以上放纵走【私行为或者一次【。放纵3起以上走私行!为的; 】     4、【因收受贿赂而—放纵走私的 】      】   (二》十二:)商检徇私舞弊案】(第4?12:条第1款) —  —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 【 ?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对报检的商【品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商检《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验为合格【等行为的应》予立案 】        】。 (二十三)—商,检失职案《(第412》条第2?款) 《  》  : 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  》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 ,     》 (二十四)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第413条】第1款)《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 ?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合格检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为合格等行为的应】。予立案 》 ,       !  (二《十五)?动植物检疫失职案】(第413条第2】款,)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     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 《     3、】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     —4、:3次以上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   —  :    (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 【 ,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 ,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   ?。 3:、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    — 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     !。。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         !(二十七《)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第415条—) :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 ?    《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应予立案 》    】     》(二十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第4:15条) 【   》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 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 》 《       【  (二十》九):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第416条第!1款)? ?  《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  2、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 , 3、3次以上【或者对3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的; 】 :   》  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  : , ,  :  (三十)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第416条第】2款:)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 ?。  ?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        (!三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第4!17条) ! ,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     —3、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案情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 《 《    4、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 ?    《 ,  :  (三十》二)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第418—条) 【  :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招,收的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 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口档案!、考试成绩等弄虚】作假招收公务员【学生的; 【   》。 , ,2、徇私情、私【。利3次以上》。招收或者一次招收】3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 《。  《   3、因—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 ?     》。4、: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 !    《 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     】 ,   (三十—三,)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第41?9条)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 ?   《 ,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     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  :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 ,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 ,    —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 , 《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 :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 ,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第》245条) — ?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  】 ,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 ?     》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 》。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 !     》   ? (三)《刑讯逼供案(第【2,47条) !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 》    3、造成】冤、假、错案的; ! :。    —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 】 :。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 , :        ! ,(四)暴力取证案(!第247条) ! :  :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 :   ?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 , ,    3》、造成冤、假、错案!的; ?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 !    》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        (!五)虐待被监管人】案,(第248条)【 , 《    《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 】 ,     【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    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    ! 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 ,。   5、》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   ? ,   (六)报复陷!害案:(第254条)【。   】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    《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 :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      【   ?(,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案(第256条】。)   !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编造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 ,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 ! 《。   ?  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 】。    》 四、?附,则 【     》 ,  (一)本—规定:中每个罪案名称后】所,注明的法《律条款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 !     》    (二)本】。规定中有关》犯罪数额“不—满”是指《接近:该数额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 : ,     》 ,   (三)本【。规定中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 ,      —  : (四)本》规定中?有关挪用公》款罪案中的》“非法活《动”既包括犯罪【活动也包括》其他违法活动 【 《。      —   (《五)本规定中有【关贿:赂罪案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  :    《 (六)本规定中有!关,私分:。国有资?产罪案?中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 :     】 ,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发》布前有关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与《本,规定有重《复或者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