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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已于199!9年8?月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9—月16日起施行【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六日? :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       【  (1《999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 :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 ,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 :        】 (:一):贪污案(第382】条、:第,38:3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 》 :    —。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    】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是》指因承包、租赁、】聘用等而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     】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 》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       ! , (二)挪》用公款案(第384!条,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 《 ,  ?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   ?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 】  :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 《    《     (三)受!贿案(第38—5,条,、第38《6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 】   《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       (3!)强:行,。索取财物的 —。     !   ? (四)单位—。受贿案?(第:3,87条) !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 ,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 ? ,。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  —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 《  :       (2!)强:行索取?财物的; —   —。     》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五)行贿案(第3!89:条、第390条)】 ? : ,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 :    》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    《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   ?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      】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 :     【   ?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    (六)【对单位行贿案(第3!91条) !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 ,    《     (2【。)向3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  ?      — (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  :。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   (七)介绍】贿赂:案(第392—条) 【。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    《 “介绍贿赂—”是指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   —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     !    (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   —  :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  :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八)》单位行贿案》(第393条—) ?   —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   》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   ?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    》   ?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  :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    —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人?行贿的?规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 ,  : ,   ?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第?3,95条第1款—) ?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 ?    《 ,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      !   (《十)隐瞒境外存款】案(第395—条第2款) 【  》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    涉嫌隐【瞒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        !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案(:第396《条,第1款) — ,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 : , , ,  :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     】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案—(第396条—。第2款) !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     涉】。嫌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 】     —二,、渎职?犯罪案件 】 ,         !(一)滥用职权案(!第397条》), :    【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  —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 :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   ?  :  (二)》玩忽职守案(第3】97条?) 》  ?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 ?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   》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     》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398条】), ?。。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泄露绝密级】或机密级国家秘密】的; 】    2》、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 】     3、】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 :。 :     4、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     5、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  :   6《、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 》  :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第398条)—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 》 ,。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 :   【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  4、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 — 《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     (—五)枉法追诉、裁判!。案(第399—条) 《 ,     枉法!。追诉:、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    《 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    — 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     》5、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 ?   【 ,   ?  (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399条》), : ,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 :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 ,。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   (《七)私放在押人员案!(第400条—第1款) — :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包括在羁押—场,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 【     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3、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通:风报信、《提供条件帮助—。其,脱逃的; 】     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行《为 【   ?     (—。八)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第》400条第2款) !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   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 《 《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  : ,(九)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第】。40:1条)? ?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 ,   》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厅的; !  》 ,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    】     》(十)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第《402条) —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 【 ? ,    2》、3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 】。     3、】。。司法:机关发现并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 》。   【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   ?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 《。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 》    —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 ,   ?(十一?)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第403条—)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银行!、证券管理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 ,  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 ? ,     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 !    】 4、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  (十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第404条【)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当征收的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者免征!或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    2、—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 , ?    《   ? (十三)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第4《05条?第1款) 【    —。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不应发售的发票予以!发售对不应抵—扣的:税款予以抵》。。扣对不应给》予出口退税的—。给予退税或者—。擅,自决定发售》不应发售的》发票、?抵扣不应抵扣—的税款?、给予?出口退税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      !   ?(十四)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第405条》第2款) 】 :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 》 ,。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        (!十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第】406条)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    2、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   (十》。六)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第407条—)   !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伐!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 ?。   【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  【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 ,  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 :  :。   5、其他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形 》  》       【(十七)环》境监管?失职案(第4—08条) —   —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   【  2、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  》   3、》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 : 《。     4、【。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 《。   《   ?   (十八)传染!病防治失职》案(:第409条》)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   ?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 ,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   《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 ?  ?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  :  (?十九)?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第410【条) —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 《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 ? ,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 》。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二十)》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第4》。10条)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 ,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     (—二十一)放纵走【私案(?第411《条) —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放纵走私犯罪—的; 》 :     2、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应收:税额: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    《 3、3次》以,上放纵?走私:行为或者一》次放纵3起以上走私!行为的; — 《 ,。  : 4、因收受贿赂而!放纵走私的 —。  —       (二!十二)商检徇私【舞弊案?。(第412》条第1款) 】    —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 】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对报检的商品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商检?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验为合格等行为】的应予立案 】    —     》(二十?三)商检失职案(第!412条第2—款,) : 《     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 , 《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 :     》   (二》。十,四,)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第41】。3条第?1款) 【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合格:检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为合格等行为】的,应予立案 》     !    (》二十五)动植物检疫!失,职案(第41—。。3,条第2款《。) —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    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 【 ,   《  :3、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 4、3次以上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      — (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 【。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    】 3、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    — 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    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 :        (!二十七?),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第415《条)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 ?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应予立案 】。     】   ? (二十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第《。41:5条) 】   ?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  :  : 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 —  《      — (二十九)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第41《。6条:第1款) — ?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  1、《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 ,。     2、!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     3、3】次以上或者》对,3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的; —     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  : ,   ? (三十)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第416》条第2款) !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  —  :   ?  (三《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第4?17条)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  :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     3【、,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案情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 :    】 4、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 《       【  :(三十二)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第418—条) 】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招收《的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口档案、考!试,成绩等弄《虚作假招收》公务员学生的—; 》 ,   ?  2、徇私情【、私利3《次以:上,招收或者一次—招收3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 《  《   3、因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 4、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 】     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 ,。。。      (三】。十三)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第,419条)》。 —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   ?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  ?   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 《 ,   ?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     》。。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 ?   《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  》 ,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   ?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  《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     】 ,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第245条) !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 ,。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 【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 :    》 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 【。 :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   】 , ,    (三—)刑讯逼供案(【。第247条) 】    【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   — ,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 《     3、造成!冤、假、错案—。的;: 《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  !  :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      !   (《四,)暴力取证案(第2!。47条) 【   》。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    3、造【。成冤、假、》。错案的; 【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 ?   》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  :   ? (五)虐待—被监管人案(第24!8条) — :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 【 》    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     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 —。  :。  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    — 5、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   ?    《(六)?报复陷害案》。(,。第254条》) 【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 , , :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  :  :   ? (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案:(第25《6条) — ? ,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编造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  —  :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 》。 ,  ?   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 — 《     四、附】则 《   》      —(一)本规定—中每:个罪案名称后—所注明的法律条款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 》 ,    【     (二)】本规定中有关—犯罪数额“不满”是!指接近?该数额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 , ?  :      (【三)本规定中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       【  (四)》本规定中有》关挪用?。公款罪案中的“非法!。活动:”既包括《。犯罪活动也包—括其他违法活—动  】     》  (五)本规【定中有关贿赂罪【。案,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   》 ,     (六)】本规定中有关私分】国有资产罪案中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 , 《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发布前!有关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与本规定有》重,。复或者?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