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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审查起诉 ! 《 ?。    《第三:百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负责捕诉的部】门,。收到移送《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经由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    》 ,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应当报!送上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 》     上!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认为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通知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 【 《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     【。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需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审判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前协商同《级人:民法:院办理指定管—辖有关事宜 】 ,     —第三:百二十九《条 : 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需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审判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二十日前协》商同级?人民:法院办理指定管【辖有关事宜》。 —   ? 第三百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查明 ! ,       !  (一)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单位犯罪的单位!的相关?情,况是否清楚; 】   —。      (二)!。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危害后果》是否:明确; 】        】 (三)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及酌定从!重,、从轻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 【    — , , ,  (四)》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 《     !    (五)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证】明相关?财产系违法》所得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     【。    (六—)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依法!收集有无应当—排除非法证据的情形!;   !。 ,     》(七)采取》侦,查措:施包括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完,备; — :    《 ,   (八)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    《    (》九):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 :   《 ,     (十)】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 (十一)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对于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 ! ?     —    (十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      — (十三)涉案财】物是否查封、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清单是?否齐备;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  !   第三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   【  第三百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而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没?有鉴定的应当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进行鉴定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进—行,。鉴定或者由人—民检:察院聘请有鉴定资】格,的人进行鉴》。定 ?     人!民检察?院自行进《。行,鉴定的可以商请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可《以,聘请有鉴定资格【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  】 ,。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在《审查起诉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 !    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以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而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依》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  :。  第?三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可以询问鉴定人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并!制作笔?录附:卷,也可以指派有鉴【定资格的检察技术人!员或者?聘请:其他有?鉴定资格的人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  人民检察院对鉴!定意见等技术—性证据?。材,料需:要进行专门审查【的按照有关规定【交,。检察技术人员或者】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 :     第】三百三十五》条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对《。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应当要—求其复验、复查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参加;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商请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或者聘请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 》     第】三百:三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调查人员或者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人员【和,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进行鉴】定 : ?。 :    第三—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检察长决定 !。 ?   ?  第三《百三十八条 — 对于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的案件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羁押期!限届满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法定期—限届满的应当—决定释放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认!为法定?期限未?。满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 ,   ?第三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决定 【     第【。三百四十条 — 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认《为需要补充提供证据!材料的可以书面【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提供 】    第三百【四十一条 》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应当依?法排除?同时可?以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另行指派调】查人员或者侦查人员!重新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   《  第三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第三》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认,为需要补充调查【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     需要!退回补充《调,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具:。补充调查决定书、】补充调查提纲写明补!充调:查,的事项、理由、调查!方,向,、需补充收集的证据!及其:证明作?用等:。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监》察,机关 【     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补》充调查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将退回补》充调查情《况书面通知强制措】施执行机《关监察机《关需要讯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配合 !  —   第三》百四十四条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 :      —  (?一)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主要情节一致个别】情节:不一致的; — 》     》  : (二)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需要补充—鉴定的; !   ?    《。  :(三)其他由人【民,检察院查证》更为便利、更—有效率、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的【情形 《     】。自行:补充侦查完毕后应】当将相关《。证,据,材料入卷同》时抄送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的可以商请监察机关!提供协助 》 ?    》 第三百四十五【。条 : 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对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负责侦?查的部门《补充侦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侦查:可以要求负责侦【。查的部门予以协助 !    】 第三百四十六【条  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均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调查》、补充侦查完毕 ! ?   ?  :补,充调: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 :。 :     补—充调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退回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按照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    】 第三?百四十七《条,  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公安机关未将案!件重新移送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 】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违反《法律规定撤销案【件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 ,   》  第三百》四,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   第三百四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监察机关二次【补充调查或者—。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将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     第—三百五十条  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可以—经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协助直接退回】原侦查案《件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二次【 : ?     第—三百:五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一》个月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以延长】十五日 【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     第【三百:五,十二条  追缴的财!。物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不需要在法庭出示的!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并由被害人在发】还,款物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注明返《还的:理由并将清单、【照,片附卷 【    》 第三百五》十三条  》追缴的财《物,中属于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清单、照片【、处理结《果附卷? 《   《  第?三,百五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适《用本规则规定的侦查!措施: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