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 , , 第一百八十二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由检察人员负责】进行讯问时检察人员!或,者检察人员和书【记员不得少于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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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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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三条 !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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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传唤证】和工作?证件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传唤》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印【
!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拒绝填写《的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
?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间,、,到案经过和》传唤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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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适用于传》唤犯罪嫌《疑人
】 , , 第一百八十四】条 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其家:属不在场的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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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五》条,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两次传唤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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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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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检察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填》写提:讯、:提解证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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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辨认【、鉴定、侦查实验】或者追缴《犯罪有关财物的需要!经检察长《批准可以提押犯罪】嫌疑人出所并—应当由两名》。以上司法警察—押解不得以讯问为目!的,将,犯罪嫌疑人提押【出所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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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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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核实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户籍—地、公民身份号【码、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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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告知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有权自行】辩护或者委托律师辩!护告:知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 :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事实或者无—罪的辩解《应当允许其连贯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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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嫌》疑人对检察》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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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将对!。讯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告?知情:况,应当在录音、录像】中,予以反映并》记明笔录
》
— 讯问时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辩解:要认:真查核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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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八条 【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讯】问,笔录应当忠》实于原话《字迹清楚《。详细具体并交犯罪嫌!。疑人核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认为—讯问笔?录没有错误的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印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同时】。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印,注明日期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讯问的》检,察人员、书》。记,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 第一》百八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检察人员!应当:准许:必要:时检察人员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述—。犯罪嫌疑人应—当在亲笔供述的【。末页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印注明书写日】期检察人员收到后应!当,在首页?右上方?写明“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并签名!
】 第一百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应,当,在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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