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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抗诉—。 》     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民《。事或行政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民事或行政判决、!裁定:有权提出抗诉 】。 ?   ?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行政判决】、裁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抗诉 】    第三十三】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提《出,抗诉 ? 》        】(一)原判决、裁定!所认:定,事,实没有证据或—者没有?足够证据支持的;】。 ,   【      (【二)原判《决、裁定对有足够】证据支持的事实不】予,认定的; 【 ,。    》     (三【)原判决、裁定【采信了伪《。证并作?为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的; 》      】   (四)原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证—据人民法院》应予调查取证而未】进行调?查取证影响》原判决、裁定正【确认定事《实的; 《 》        】。(五)原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人民法【院应予调查取证【而,未进行调《查,取证影响原判决、】裁,定正确认《定事实的; 【。。      !   (六)原判决!、裁:定所采信《的鉴定结论的鉴定】程序违法或者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的; —  《  :     (—七)原审法院—应当进行鉴定或者勘!验而未?鉴定:、勘验的;》   】      (【八)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提出】抗,诉  】      — ,(一)?原判决、裁定错误认!定法律关系性质【的; 》      】   (二)原【判决:、裁:定,错误:。认定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  !  : , ,   (三)原判决!、裁定确《定权利归属》、,责任承担或者责【任划分发生错误的】;,   】  :  :  (?。四)原判决遗—漏,。诉讼请求或》者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范围判令被告承担!责任的; 】  ?。       【(五)原判决、裁】定对未超过诉讼时效!。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或】。者对超过诉》讼时效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的; —     !    (六)适】用法:律错误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正确判决、裁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提,出,抗诉 —     —。    (》一)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书?记员:依,法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 :      【   (二)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判决、裁定的;!。。 ,   【。      (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裁定的; —。  —       (】四)违反法定程序】的其他情形 —  —   第三十六条 !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民事案件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 《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提出—抗诉 》      】   (一》),。人民法院《。对依法应予受理的行!政案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 !      】   (二》)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当?事,人撤诉?违反法律规定的; !    】  : ,  (三)原判【决、裁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八条至八十【六条的规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   】      —(四)原判决、裁】定错误认定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存:在,或者效力《的; 】      —。  (五)原判决、!。裁定认定行政事【实行为是《否存在、合法发【生错:误的; 《  —  :    《 (六?。)原判决、裁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举证责任!规则的; 》 :。    — ,    《(七:)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    【  : ,  (八)》原判决确定权利归】属或:责任承?担违:反法:律规定的; — ?。     —    《(九)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     ! ,   (十)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 《  《 ,      (十】一)原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 第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由:检察长批《准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   【  第三十九条 】 抗诉应当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  !   第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的案件应当制】作抗诉书抗诉书【应当载?明案件来源、基【本,案,情,。、人民法院审理【情况及抗诉理—。由 【    《抗诉书由检察长签发!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 —    《 第四十一》条  抗诉书副本应!当送达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 :     【第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本院抗诉—不当:的应当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回抗诉 —   —  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抗诉应当【制,作撤:。。回抗诉?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 :     第四十三!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的有权撤Q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决定 】 ,    《 下级人民》检察院接到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撤销抗诉】决定书?应当制作《撤回抗诉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