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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 ?    第一条 】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第—二条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 —    —。    《 (一)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  】       【(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   ?     》。 (:三)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 —  :    《  (五)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       【。  (六)》证明赔?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   】     》第,三条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驳回申请 【    【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    《第四条 《 赔偿委《员,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赔偿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赔:偿登:记表副?。本送达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 】     第五条 ! 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律!。师、提出申请—的公:。民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赔偿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 】。   《  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   【 》。。。    第》六条  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委托他人《代理应当向》赔偿委员《会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赔偿请》求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 :。    》 ,第七条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指定一名审—。判员负责具体承【办,。 ? ?。。   ? 负责具体承办【赔偿案?件的审判员应—当查清事实并写出审!理报:告,。提请赔偿《委员会讨论》决定: ?    — 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必须有三名》以上审判员参加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 ?     第八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申请其回避: !      】 , , (一)是》本案赔偿请求人的近!亲属; 】     》    (二—),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 》。 ?  :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       】。。。。。  (四《。)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 ?     【第九条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以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 ,    《 第十条  组织协!商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一《方或:者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及《时,作出决?定 【  : ,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经协商达成!协议:的赔偿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 【   —  第?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或》者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有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由赔偿义务机—关提供证据 【 : ,  :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 :    《赔,偿请求?人可以提供证—明职权行《为违法的证》据但不因此免除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 ?  》     》  (?一)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争议较?大的; 【     —    《(二)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争》议较大的; 【    【     (三【)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或者赔偿数额争!议较:大的; !    《。    《(四)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  : 》     第十五】条  赔偿委员会】认为重大、》疑难的案件应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赔偿委员会应当执!行 【 ,   第十六条  !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前赔:偿请求人撤回—赔偿申请《的赔偿委《员会应当依法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  —  :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决定中】止审理?:   !。  :    《(一)赔偿请—求人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赔偿案《件处理的《;, —        (!二)赔偿请》求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     【    (三)作为!赔偿请求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        ! (四)赔偿—请求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在《法定审?限内不能参》加赔偿案件处—理的; !      —  :(五)宣告无罪【的案件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       【  (六)应当【中止审理的其—他情形? ?    —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除后—赔偿委员会应当及】时恢复审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   !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决定终结审理】: —   ?      —(一)赔偿请求【人死亡没有》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或者赔偿请求—。人的:。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放!弃要:求赔偿?权利:的; 》      】 ,。。。。  (二)作为赔】偿请求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要》。求,。赔偿权?利,的;  !       【(,三)赔偿《请求人据《以申请赔偿的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决】定或者?无罪判?决被撤销《的; 》 ?     》   (四)—应当终结《审,理的其他情形—   》 ?    第》十九条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决【定: 】    《 ,   (一)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或者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依法—。。予以:维持; —   》  :    (》二)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重新》决定:;,  【   ?    (三)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查清:事,实,。后依法重新决定;】。 》   ?   ?。 ,  :(四)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查清事实后】依法:作出决?定   《。  —   第二》十条: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作出—决定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  第?二十一条  —国家赔偿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      !   (一)—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 : ,     】。    (二)赔】偿请:求人申请事项—及理由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情况; 】 ?      —   (《三)赔偿委》员会认定的事—实,及依据; !        】 ,(四)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 , ?         !。(五)决定内容  ! :。 《  : , 第二十《二条 ?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分别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  【  :。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办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参照本规定 !  ?。   第二》。十四条  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即行废止;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