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4年8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
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调解民事案—件及时解决》纠纷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节约司【法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
—
?。。 , ?第二条 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 : 第三《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
!
《 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
第四【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
!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
第五条】 , 人民?法院应当在调解前告!知当事人主持调【解人员和书记员姓名!以及是否申请—回避等有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
《 第六条— , 在答?辩期满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天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7天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
调—解时当事人》各方应?当同:时在场?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作调解工作
—
《
第—八条 当事人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
!
,
: 第九条 】 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
— :。第十条 《 人:民法院对于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予准许
【
— 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
— 第十一条 】 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 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
》。
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条:件,时生效
【
》 第十二条 —。 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
【 (一)》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
《 (!二)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
— 》 (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
》 ?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 , :第十三条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
第十【四条: 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记入调解书
!
— 第十五条 【 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利又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 , 第十?七,条 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
】 当事人》就主要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提出处理意见并】表示接受《该处理结果的人民法!院的:处理意见是调—解协议的一部分【内容制作调解书的】记入调解书》
《。
—第十八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十九条 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 , 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承担了调】解书确定的民事【责任后?。对方当事人又—要求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迟!延履行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 第二十条 】调解书约定给付特定!标的物的调解协议】。达,成前该物上已—经存:在的第三《人的:物权和优先权不【受影响第三人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解?。依照:。本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二条 】 本规?定实施前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在本规定施】行后尚未《。审结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实施前?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