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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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4年8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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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调,解民事案件及时解】决纠纷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节—约司法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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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
】 第二条 】 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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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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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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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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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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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人民?法院应?当在调?。解前:告知当事人主—持,。调解人员和书记员姓!名以及是否》申请回?。避等有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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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在答》辩期满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天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7天】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 :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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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时当事人!各方应当《同时:。在场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作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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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当事人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
【 第九条【 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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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于,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予准许】
】。 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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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 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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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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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条件时生效》
— : 第十二条 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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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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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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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 《 :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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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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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记入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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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利又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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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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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就主要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提:出处:理意见?并表示接受该处【理结:。果的人民法院的【处理意见是调解【协议的?一部分内容》制,作调解?书的记入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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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十九》。条 ?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承!担了调解书确—定的民事责任后【对方当事《人,又要求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迟延履行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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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调,。解书约定给付特定标!的物的调解协议达】成前该物上已经存】在的第三人的物权和!优先权?不受影响《第三人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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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解依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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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实施前?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在本规定施行后【尚,未审:结,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实施前!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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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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