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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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经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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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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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 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汽车?。和汽车挂车(以下】。统称汽车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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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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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例【所称召回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对其已售出》的汽:车产: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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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全—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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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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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负!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的部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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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承担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具:体技:术工作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受理投诉的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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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汇总:、分析处理有关缺陷!汽车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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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汽车产品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海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汽车: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口、登记检验、维!修、:消费者投诉》、召回等信息的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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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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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对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本条例】全部召回;》生产者未《。实施召回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责令其召回
】
本!条例所称生产者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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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视为前款所称的生】产者
】 , 第九条— 生产者应当建立!并保存汽车产—品设计?、制造、标识、检验!等方面的《信息记录以及—汽车产品《初,次销售的车》主信息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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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 生:产,者应当将下列信息报!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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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者基本信—息;:
《。。
》 (二)汽车产品技!术参数和汽车产品初!次销售的车主信【息,;
! (三)因汽【车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故障—而发生?修理、更《换、退货的》。信息;
】。
(—四)汽车《产品在中国境外【实施召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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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要求备案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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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销售、租赁、维修汽!车产品的《。经营者(《以下:统称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建立并保】存汽车产品相关信息!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
》。 经营者获知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租赁、《使用缺陷汽车产【品并协助生产者实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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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和!向生产者通报—所获:知的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相关信息
】
第十】二条 生产者获知!。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如实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报】告,。调,。查分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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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者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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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获知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通知生产!者开展调查分—。析;:生产者?未按照通知开展调】查,分析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开展缺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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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为汽车产品可能!存在会造成》严重后果的缺陷【的可以?直接开展《缺陷调查《
【 第十》四条 ?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开展缺陷【调查:可,以进入?生产者、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和记录【向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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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应当配合缺—陷调:查提供调查需要的有!关资料、产品和专用!设备经营者应—当配合缺陷调查提供!。调查需要《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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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不得将》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的资【料、产品和专用设备!用于缺陷调》查所需的《技术检测和鉴定【以外的用《途
】。 ?第,。十五条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调查认为》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通知生产者》实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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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者认—为其汽车《产品不存在缺—陷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明材?。料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组织与生《产者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对证明材料进行【论证:必要时对汽车—产品进行技术检【测或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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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者既不【按照通知实》施召回又不在本条】第二款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或者经?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组织】论证、技术检测【、鉴定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责】令生产者《实施召回;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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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十六条 生产!者实施召回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制》定召回计划》。并报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修》改,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应当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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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应?当按:照召回计划实施召回!
— 第十七【条 生产者应【。当将:报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的召回【计划:同时通报销售—者,销售者应当停止销】售缺陷汽车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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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十?八条 生产者实】施召回应当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信息告知【车主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法?和生产者消除缺陷的!措施等事项
】
—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已经确—认的缺?陷汽车?产,品信息以及生—产者实施召回—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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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应当《配合:生产者实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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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 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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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应当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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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提《交召回阶段性—报告和召回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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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召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与生产者【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对生产者消—除缺陷?的效:果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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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生产!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汽车产品、车主的】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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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未按】照规定备《。案有关信息、召【回计划?;
》。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召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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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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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缺陷调查;—。。
】 :(二)生产者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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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生产者未】将召回计划》通报销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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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 生产?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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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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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隐瞒:缺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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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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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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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将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的》。资料:、产品?和专用?设备用于《缺陷调查所需的技术!检测和鉴定以外【。的用途;
【。
? : (二)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或者个人信息;【。
— 《(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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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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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汽车产品出厂时未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轮胎?。的生产?。者负责召回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参照】本条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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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生产者依—照本条例召回—缺陷汽车产品—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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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产品存—在本条例规》定的:缺陷以外的质量问题!的车主有权依—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二》十,九条: , 本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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